⚖️ 制度與生態的交鋒:葉俊榮教授「環境法」課程的系統性深度解析

🎯 摘要

環境問題的解方,絕不只靠科技!

這是一份深入葉俊榮教授「環境法」課程的系統性報告。課程突破傳統法學框架,從制度、政策、經濟誘因等多維度,剖析臺灣環境惡化的深層根源。

📚 三大核心收穫:

  1. 全局視野: 掌握環境惡化的四大制度性特色,理解法律在街頭抗爭與訴訟背後的任務。
  2. 改革思維: 深度評析「命令控制」「經濟誘因」的治理轉型,反思現行政策的有效性。
  3. 實務與正義: 探討環境影響評估 (EIA) 在臺灣的實踐困境,以及司法在推動環境權實現中的關鍵角色。

無論是法律人、政策制定者還是關心永續發展的公眾,這堂課都提供了掌握環境問題核心的系統性藍圖。點擊閱讀,解構環境問題背後的法律與政策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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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與生態的交鋒:葉俊榮教授「環境法」課程的系統性深度解析

💡 前言:環境問題的制度性根源探討

在當前全球氣候變遷與資源枯竭的背景下,環境問題已不再是單純的自然現象,而是複雜的法律、政策與經濟體系交互作用的結果。葉俊榮教授在臺灣大學法律學系開設的「環境法」課程,正是一門旨在從制度性根源深入剖析環境困境的深度研習。

課程目標不僅限於法條解釋,更在於訓練學生具備多維視角,從臺灣的街頭抗爭、環境訴訟等本土案例出發,結合全球趨勢,系統性地探討法律體系如何形塑、惡化或改善我們的環境現狀。這份研習心得將依循課程脈絡,對各單元的核心概念進行闡述與反思。


📘 課程資訊

項目 內容
課程名稱 環境法 (Environmental Law)
授課教師 葉俊榮 教授
開課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
課程目標 讓學生掌握環境問題背後的制度因素,認識法律與經濟、社會、政治的交互作用。

一、環境法的核心框架:問題界定與制度角色(單元 1-3)

課程一開始即建立環境法學的基礎框架,強調從「現象」到「制度」的轉換。

1.1 環境惡化的深層成因與法律任務(單元 1)

課程透過臺灣本土的街頭抗爭與環境訴訟,揭示環境惡化的四大制度性特色,例如資訊不對稱、外部性、共用財悲劇等。在此情境下,環境法的核心任務被界定為介入既有制度、矯正市場失靈,並成為解決環境爭議、推動環境正義的關鍵工具。

1.2 歷史演變與環境權的解構(單元 2-3)

課程回顧了全球環境議題的歷史發展,從工業革命的啟蒙到大國崛起的環境衝擊。接著深入探討環境法學的權利論

  • 環境權的憲法位階: 探討環境權在憲法保障下的地位,及其如何作為公民參與環境決策的程序性權利基礎。
  • 司法在正義的實現: 分析法院在環境訴訟中如何透過判決推動實質環境正義,確保弱勢群體免受污染之害,這在臺灣環境訴訟中尤為關鍵。

二、環境管制的多元工具與程序建構(單元 4-8)

課程接著轉向實務操作,系統性地分析政府用於管制環境污染的各種工具、程序與執行挑戰。

2.1 污染管制與國際決策網絡(單元 4-5)

  • 多元管制結構: 詳解環境管制的行政制裁、民事責任與刑罰三位一體的多元結構,並探討國際間在污染控制上的協作網絡。
  • 臺灣環境立法: 分析臺灣環境立法的決策模式,並檢視近期重要的環境立法(如《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在實際執行面臨的困境,強調「立法完整性」與「執行有效性」之間的落差。

2.2 行政與司法的程序保障(單元 6-7)

環境法的核心在於正當程序。課程專門討論:

  • 環境行政的正當程序: 涵蓋資訊公開、公眾參與等環節,特別是聽證制度在重大環境決策中的角色與發展。
  • 環境司法的可司法性: 探討法院如何判斷環境爭議是否適宜透過司法途徑解決(可司法性),並分析臺灣環境訴訟當前的現狀與挑戰,例如舉證責任、損害認定等難題。

2.3 傳統命令控制的評析(單元 8)

課程對傳統的「命令控制式」(Command-and-Control, CAC)環境管制進行了批判性回顧,探討其發展背景、優缺點,並為後續的改革環境主義鋪墊基礎。


三、改革環境主義與永續發展願景(單元 9-12)

課程後半部分著重於環境治理思維的現代轉型,從單一管制轉向協商與市場化

3.1 協商與經濟誘因的運用(單元 9-10)

  • 協商在環境保護中的應用: 探討協商與調解在環境爭議解決中的角色,及其在面對複雜國際環境議題時的挑戰。
  • 市場機制與經濟誘因: 這是課程的重點之一。分析如何運用稅費、補貼、交易許可證等市場機制(如碳定價)來內化環境成本。課程同時探討了其運用優勢(高效率)與批判聲浪(可能導致環境正義問題)。

3.2 環境影響評估與永續藍圖(單元 11-12)

  • 環境影響評估(EIA): 聚焦環評制度作為環境決策前端管制的核心門檻。深入分析其在臺灣的實踐,包括環評效力、審查困境與社會抗爭之間的複雜關係。
  • 永續發展的願景: 最後,課程將所有單元內容整合於永續發展的全球框架下,整體檢視環境法如何作為實現 SDGs\text{SDGs} 目標、塑造未來藍圖的關鍵制度工具。

🌐 總結與反思:系統性的法律人才養成

葉俊榮教授的「環境法」課程並非僅僅是法條的堆砌,而是一套系統性、多層次的環境治理思維訓練。

  • 全局視野的重要性: 課程著重於環境問題背後的多層制度架構,這種全局視野對於培養具有全球觀和跨學科思維的法律人才至關重要。
  • 生態與經濟的兩難選擇: 對於命令控制經濟誘因的深入探討,有助於讀者與學生反思現行政策的有效性,認識到在追求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法律制度必須成為尋求平衡點的智慧載體
  • 本土案例與國際趨勢的融合: 以臺灣的經驗作為探討基礎,並延伸至國際趨勢,有效幫助學生理解地方與全球問題的緊密聯繫,從而培養出具有實踐力的環境法律人才。

這門課程的最終價值在於,它揭示了法律絕非僵化的規則,而是社會、經濟與環境博弈的核心場域。對環境法的深入理解,是我們面對未來環境挑戰時,不可或缺的制度性武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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