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簡介
- 中文課程名稱:宗教哲學
- 英文課程名稱:Philosophy of Religion
- 授課教師:傅佩榮
- 開課單位:臺灣大學哲學系 臺大開放式課程
- 專書:傅佩榮宗教哲學十四講:博客來、誠品
- 課程概述:本課程由哲學角度省思宗教問題,試圖借助哲學的運作方式(即:澄清概念、設定判準、建構系統),探討宗教現象與宗教理論。首先將清楚釐清宗教與宗教哲學之差異,進而探討宗教與信仰之關連,接著說明宗教之定義與類型。有此基礎認識之後,將進一步探討歷史上對宗教之批判與其合理的回應。接著,逐一探討宗教上之主要議題:上帝存在問題、神話與儀式、宗教之修行、密契主義問題、宗教語言等等。最後,總結上述之探討以說明宗教之現狀與未來,並提供當代人們一個面對宗教的合宜態度。
第一講 宗教與宗教哲學簡介
一、「宗教」(Religion)的語意
- Cicero(106-43 B.C.):拉丁文 Relegere:to read over, to think over divine things. 重讀或尋思「有關神明的事」。
- Lactantius(260-340):拉丁文 Religare:to bind to God. 聯繫或束縛於 神。
- Augustine(354-430):拉丁文 Reeligere:to choose again God lost by sin. 再度選擇(吾人因罪而失去的)神。
二、宗教與信仰
- 信仰:人與超越力量(超越界、超越者)之間的關係。
- 超越力量(Transcendence):人間之苦、惡、死的最後訴求;萬物存在之充足理由;個人之絕對依賴的感受。
- 宗教:此一「關係」之具體實現;時空及文化條件;多元現象。
三、宗教哲學
- 哲學的運作:澄清概念,設定判準,建構系統。
- 對宗教現象作哲學反省。
- 對宗教理論作哲學探討。
第二講 宗教的條件與類型
一、宗教所具備的條件
- 教義:宣示「真理」。真理是指人的經驗及理性所無法解說的,來自超越界的答案。
- 儀式:配合神話而有的行動。神話是有關神明(代表超越界)的故事;儀式是演出這些故事,使人的生命可以回歸原點,找到永恆的意義。
- 戒律:規範信徒的言行,尤其是內在的心思與動機,以求走向超越界。
- 教團:神職人員或僧侶階級,經由適當培訓,可以傳播教義,執行儀式,督促戒律。
- 理性解說:如神學與佛學,須以理性說明,以回應人間的需要。
二、宗教三大類型
- 聖物型(又稱儀式型,Sacramental):神明所在之處為自然物(石、河),有生物(木、牛),活動(聖舞)。各宗教皆有聖地、聖物以回應人類較為原始也較為具體的需求。
- 先知型(又稱啟示型,Prophetic):強調神明的啟示,以言語表達對人類歷史事件的定位,如宗教之經典。
- 體驗型(又稱密契型,Mystical):以直接經驗與神明合而為一,不受儀式與語言所侷限。
- 宗教往往兼具以上三點特色,唯重點或比重有異。
三、世界各大宗教
- 一神教:猶太教,基督宗教(天主教,東正教,新教),伊斯蘭教
- 印度教與佛教
- 原始宗教及其他
四、相關問題
- 宗教精神:雖非宗教,但能啟發人向上提升,由身與心走向靈修境界(如儒家)。
- 宗教向度:向度(Dimension),是指某種學說對超越界至為關懷,但不以具體形式表現(如道家)。
第三講 對宗教之批判與回應(上)
第四講 對宗教之批判與回應(下)
一、宗教的永恆挑戰
- 宗教是信仰之體現:〔 of,by,for〕屬於人的,由人所建立,為人而建立的。
- 宗教教義是絕對而普遍的真理〔超越界是唯一的〕,但是人的理解與表達〔語言〕皆是相對的,人的經驗也沒有普遍性。
- 宗教對宇宙的解說,意圖圓滿而終究局限。
- 宗教對死後生命( After Life)的論斷問題。
- 宗教與世俗間的張力問題。
二、近代以來的一系列批判與回應
- 自然科學:
- 天文學革命:哥白尼( Copernicus,1473-1543),地動說。
- 生物學革命:達爾文( Darwin,1809-1882), 演化論。
- 回 應:自然科學的對象是有形可見,充滿變化的世界(Physical world),其本身尚在進展,未有定論。對於超越形相、永恆唯一的超越界,只能保持不可知論的立場。而科學家以個人身分信仰宗教的不在少數。
- 社會學:以涂爾幹( Durkheim,1858-1917)為代表。
- 神明是社會為了控制個人(使個人忠於社會,並提供個人安全與救助)所不自覺地虛構出來的。
- 人有社會性;社會(含傳統)力量比個人巨大而持久;社會的象徵即是神明,所以宗教是社會的工具。
- 回應:
- 宗教所啟迪的良知,會突破固定社會的界線,對人類全體產生關懷。
- 這種良知所要求的道德理想,超過社會(如法律)的一般水平,有無限提升的可能。
- 當宗教與社會抗衡時,反而更增活力﹔當兩者和諧時,卻隱藏了俗化的危機。
- 心理學:以佛洛依德(Freud,1856-1939)為代表。
- 宗教是人類心理上的柺杖。當人面對自然力及不可免的死亡,就產生強烈願望,再投射出去。
- 隨著科學發達,教育提升,人的心理趨於健全。若還有困難,可由心理分析專家來治療。
- 回應:
- 人的心理願望所投射的,未必是神明的真相﹔但是並不因為如此,就可以斷定沒有神明存在。
- 心理分析學無法解釋,也無法解決人類普遍存在的宗教傾向。
- 無法證明不信宗教的人,在心理上比較健康﹔反之亦然。
- 語言學:以艾爾(Ayer,當代英國哲學家)等人為代表。
- 認為宗教徒使用的語言,不具「意義」。
- 回應:
- 此派所用的檢證(Verification)原則,以日常語言為準,只有合乎感覺與邏輯的,才是有意義的,範圍顯然太窄。
- 修正後的否證(Falsification)原則,「任何論述,若無特定資料能在原則上將其否證者,即為無意義的論述。」這也 有商榷餘地。
- 各種批判皆促使人反省:宗教在「體現」時,外在因素是否降低份量,以便突顯內在因素(信仰)的本質。
- 宗教如何與世俗世界在劃清界線後,又能扮演「整合」及「根本」的功能?
- 從哲學立場批判宗教的基本論點:
- 自然主義(Naturalism)。
- 唯物論(Materialism)。
- 懷疑論(Scepticism)。
- 不可知論(Agnosticism)。
- 實證論(Positivism)。
- 上帝是超越界的一個名稱:Theos(希臘文),Deus(拉丁文),Dieu(法文),Gott(德文),God(英文)。中文 的「上帝」為詩經、書經中常見之詞,用以指稱「至上神」,主宰自然界與人間 。
- 相關主張的名詞有
- 有神論(Theism)
- 無神論(Atheism)
- 自然神論(Deism,又譯理神論)
- 多神論(Polytheism)
- 尊一神論(Henotheism)
- 泛神論(Pantheism)
- 一神論(Monotheism)
- 萬有在神論(Panentheism)
- 一神論的興起:紀元前第八世紀起,約三百年間,猶太人的先知努力將其部落神雅威(Yahweh),推演為唯一的至上神。依聖經(舊約)為基礎,先後形成三大一神論的宗教:
- 猶太教(Judaism)
- 基督宗教(Christianity),包括天主教(Catholic),東正教(Orthodox),新教(Protestant)
- 回教(Islamism)。世界上四分之三的人相信,聖經是(「一種」)神的話。
- 「存有」本身(Being)。不是存在物之一,而是一切存有物之來源與基礎。
- 自存性(Aseity:a se esse,從自身而來之存有):其本質包含存在、絕對的、永恆的。
- 創造者:從虛無中創造一切(Creatio ex nihilo)、支持、安排一切。
- 位格的:God is personal( ≠God is a person),因為人類是personal﹔並且 ,God 還可以是超位格的。
- 慈愛的:(Agape:給予愛,要人獲享真福),善的(God的存在與活動,構成了人的至善之標準),聖潔的(Holy:與人間一切截然不同)。
- 存有學的論證(Ontological Argument),又稱本體論證。安瑟莫(Anselm,1033-1109)提出:「God is that than which nothing greater can be conceived.」(上帝是那無法設想有比他更偉大的存在物),所以上帝存在。這是「最完美的可想像之物」,也是必然存在的。
- 回應:康德(Kant,1724-1804)指出:「存在」固然屬於上帝,正如三個角屬於三角形﹔但是這都是建立在「假設的 定義」上,亦即:「如果」有上帝,則必然存在。所以「存在」是個述詞,對其主詞「不增也不減」,不宜用來證明上帝。
- 宇宙論的論證(Cosmological Argument),多瑪斯(Thomas Aquinas,1225-1274)提出五路證明(變動,因 果性,偶存性,價值判斷,設計),其中前三路為宇宙論進路。方法是推源到第一因,否則萬物不可理解。
- 回應:萬物可能真是不可理解﹔必然性只能用於邏輯上,不能用於事物。
- 目的論的論證(Teleological Argument),宇宙有設計、規律,也應有設計者。
- 回應:休謨(Hume,1711-1776)認為:長期演變之下就會顯出設計的外觀﹔世界類似人造品(所以需要神),或 者也可能比擬為植物或動物﹔推出神性設計者也未必等於信徒的上帝,從有限的世界不可能推出無限的上帝。
- 道德論證(Moral Argument):由人有道德分辨的要求(良心)推出那作為價值根源的立法者(上帝)。或者像康德所 說,人的道德經驗須以自由、靈魂不死、上帝存在為其設定(Postulates,或先決條件)。
- 特殊經驗論證(如個人的密契經驗)﹔概率論證(以上帝來解釋世界 ,其合理程度的概率最高)。
- 惡的問題:是人的自由(或自由的人)所預設的狀況。
- 苦難的問題:非道德的災難,是為了試煉靈魂。
- 死後生命的問題:靈魂之修煉是否可能完成?
- 基本信念
- 天人無間:自然界與人類,形成統合的整體。
- 萬物有生:生命可以互相轉化(Everything can become everything)。
- 情感主導:不依理性原則去展開。
- 戲劇性格:情節與存在處境有如演戲。
- 作用
- 掌握真實(反歷史,求永恆)。
- 建立原型(跨越存在之斷裂,如出生、成年、結婚、死亡 )。
- 為世界帶來意義與結構。
- 說明自然現象、社會分工、人的欲望。
- 主題 創世、造人、災難、救世、文化超人、英雄典型 。
- 希臘的創世神話:從混沌(Chaos)生出黑暗、死亡;再生出愛;再出現秩序(Cosmos)、白日、光亮、大地,接著 Uranos、Kronos、Zeus。
- 猶太人的創世神話:上帝創世、造人;伊甸園中兩棵樹、亞當、夏娃。三種對照(≠對立)是男與女,上帝與人,善與 惡,接著出現二元對立。
- 馬克思主義:展現一種典型(勝利的無產階級),一種對實在界的全面解釋(共產主義是科學的、哲學的、藝術的),一種更具體的超越界(未來的人),以及一種對立的統一(一切不平等都將在整體和諧中消解)。最後,獅子與綿羊共同生活, 豹子躺在嬰兒身邊。
- 宗教需要符號(Symbols,象徵),藉以彰顯超越界;而一切符號系統中,最重要的是神話。
- 神話是伴同儀式的語言;提供儀式行動之情節。儀式助人跨越鴻溝 ,回應人的生命之具體要求。
- 神話推源於『過去』,是為了對『未來』產生願景(它表現了被壓制的願望)。它安立時間,是為了加以摧毀;要恢復 人因『反省』而失落的原始整體性。
- 神話引發走向超越的活動。一旦超越界出現成為聖界(the sacred),另一面就有了凡界(the profane),此時 宗教成立。
- 宗教不可缺少神話,因神話有二種作用:
- 它使人產生反省能力,但對它所反的實在界,不必因而化為客體,亦即不失去整合功能。
- 引入不可少的時間意識,它異於歷史意識,亦即信仰之始與終皆在歷史之外 。
- 今日宗教必須做到解消神話(Demythologization),去除其過時的宇宙及社會成份,但不可反神話( Antimyth),妄圖把宗教全盤理性化。
- 宗教語言是人用來表達宗教經驗的語言,其形式有詩意表述(如聖詠、梵唱),價值判斷(如山中寶訓),直接命令(如十誡),命題推演(如神學、佛學)等。
- 上述語句的宗教性格,須有兩條件
- 實指的:在說者的主觀經驗與世界的客觀實境之外,安置了一個「實在界」(Reality)。
- 付託的:說者的主體必須投入其中,表現說者與所說的實在界之間極為密切的關係。
- 涉及此一實在界(超越界)時,語詞具有三性質
- 關係性:無法由孤立角度去描述它。離開此一關係,它無從開顯。
- 功能性:無法由特定實體去看待它。若是不談功能,它不必開顯。
- 象徵性:這種語詞是典型的象徵,亦即具有辯證性:一肯定,即否定;一否定,即超越;然後再如此繼續推衍。
- 否定宗教語言在認知上有任何意義
- 檢證原則(Verification principle):凡是有意義的命題,都必須在感覺經驗上得到檢證,不然就必須是數學上與邏輯上具有邏輯必然性的命題。回應:此原則太狹隘,並且本身也無法檢證。
- 否證原則:(Falsification principle):任何命題,若無特定資料能在原則上將其否證者,即為無意義的命題。回應:宗教徒知道自己的信仰是「原則上」可以否證的,但未必說得清楚。
- 承認宗教語言的存在是一個事實,再看它表現何種用法與意義
- 宗教命題顯示了人對世界與人生的某種定見。無所謂真偽,只能說是有的健康,有的不健康。
- 宗教命題與道德命題相似,是「非描述的」,只是為了「表達意圖」(想要依循某一特定的行為模式)。
- 以上二者忽略宗教命題所表達的內容之「真實性」。此真實性可以理解為:使人辨認實際事物之外的可能性、尚未完全實現的力量;使人知道事物的本性「真正是」何種模樣。
- 宗教語言所對應的經驗處境是:獨特辨認(發現自己辨認了生命的意義),全盤托付(奠定我的全部生命的基礎),普遍指涉(也適用於一切人的生命基礎所需)。
- 否定法:以消極或否定的方式,襯托出絕對者(超越界)的特性。如尚書洪範提及「天」所啟發的「大中」(代表絕對正義的王道),說:「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基督徒 Eckhart 說:「上帝與其受造物之間不相似的情形,並非由於上帝缺乏類似的受造物的實在性,而是由於受造物根本沒有任何真正的實在 性。」
- 疑似法:比較有跡可循,使用「好像、似乎」之類的「或詞」,使人由想像而略知其意。如老子:「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其誰知子,象帝之先。」 (四章)
- 類比法:提供悟道的脈絡。如「比例類比」:上帝的善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一如人的善與人之間的關係。使人在人生事象豐富的關係中,隨時隨地可以體察「道」的臨在與樣態,如「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一葉一如來。」
- 修飾法:肯定日常語言之普遍適用,再以「修飾語」質疑人們原先接受的實在界觀點,指出其限制所在,藉此對日常語言「否定及超越」,使絕對實在界得以展現。如莊子所說的「道」:「虀萬物而不為戾,澤及萬世而不為仁,長於上古而不為老,覆載天地刻雕眾形而不為巧。」 (大宗師)
- 需要說者主體投入,但又須突破主體,指向超越的實在界。
- 是象徵的,但並非由於缺乏所指之物,而是由於它指涉一個超乎客觀的實在界。
- 此一實在界之「存在」是指「製造差異」:宗教語言使一個人激起情感,付諸行動,對於所信之規範堅持到底;使一群人結為團體,合作無間,獻身具體的社會事業;使此一團體分享共同的經驗與見證,增益生活的品質;同時還可以使人由世界與人生中看出超越界的光輝與啟示,再回過頭來充實及提升日常境界,奠下一切意義與價值的基礎。
- 上帝創造亞當(Adam)與夏娃(Eve);大洪水時期,諾亞(Noah)方舟;此後第十代約 2000BC,亞伯拉罕(Abraham)宣稱其族與上帝立約(Covenant),遵奉雅威(Yahweh,Jehovah 耶和華)為唯一真神。上帝應允他可以擁有「迦南」(又名應許之地)。
- 亞伯拉罕與其妾生 Ishmael(後為阿拉伯人祖先),又與其妻生以撒(Isaac,為猶太人祖先),以撒生雅各(Jacob);雅各曾與天使打架,上帝就賜名為「以色列」(Israel),意為「與天使打架的人」。
- 雅各生 12 子,後因飢荒,全家逃入埃及(約 1800B.C.),後淪為奴隸,備受壓迫。摩西(Moses,約 1220B.C.)帶領猶太人逃離埃及,途中登西奈山(Sinai,在今北葉門境內),譽神蹟得「十誡」,正式立教。十誡 刻於板上,裝於櫃中,稱為「約櫃」。約櫃所在之地,即臨時聖殿,伴隨希伯來人度過流離失所的歲月。
- 約書亞(Joshua)繼承摩西遺志,率領族人進入迦南地區,與當地部落征戰約 200 年,至大衛(David)擊敗強敵,於 1004B.C.受膏(塗油禮)封王。其子所羅門(Solomon)繼位,建聖城耶路撒冷(Jerusalem),奉置約櫃。
- 以色列國於 933B.C.分裂為二,互相征伐。北方仍名以色列王國,南方則為猶大王國(Judah),722B.C.以色列王國亡於亞述人,猶大王國保有耶路撒冷,為全民信仰之所繫,所以後有猶太人(Jews)及猶太教(Judaism)之稱。
- 巴比倫帝國(今伊拉克)於 586B.C.滅猶大王國,燒聖殿,約櫃從此下落不明。猶太人從此經歷「大流亡」(Diaspora)。先知耶利米(Jeremiah)宣稱大流亡是上帝懲罰猶太人不再敬拜上帝,但上帝不致遺棄其選民;只要猶太人悔改並遵守約定,敬奉唯一真神,將來必可重返聖城。此期稱為「巴比倫之囚」,使猶太人痛定思痛,認真編修《摩西五經》,並在各處建會堂(Synagogue,正門皆朝向耶路撒冷),在安息日(星期六)聚會禱告,闡揚教義,並推廣教育,保存其民族性及特有信仰。選民只剩信仰,期待救世主(彌賽亞,Messiah)。
- 先後統治猶太人的有:巴比倫帝國(586-550B.C),波斯帝國(550-333B.C.),希臘帝國(323B.C.起),托勒密帝國(270B.C.起)。164B.C.猶太人所居地 Hasmonean 的祭司家族起義,領袖為馬卡白(Maccabee)成立哈斯摩王國,至 63B.C.成為羅馬的一個自治區,人口占羅馬帝國的10%。
- 耶穌(Jesus,4B.C.-29A.D.)建立基督宗教(亦即天主教),後於 380A.D.成為羅馬帝國唯一合法的宗教。猶太人始終在委屈之中,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族人被德國納粹屠殺 6 百萬人,引起舉世公憤。於 1948 年正式建國為以色列。國旗為大衛之星(由正反兩個三角形構成六角形圖案)。
- 《摩西五經》:《舊約聖經》前五書(創世紀、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又稱《妥拉》(Torah,神的指引與教誨),約於 550B.C.編成。
- 猶太聖法經傳(有關歷史、法典、民間故事),聖經詮釋(Midrashim)等。
- 我是雅威(耶和華)你的神。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 不可製作並事奉偶像。
- 不可妄稱雅威(耶和華)你神的名。
- 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 當孝敬父母
- 不可殺人
- 不可姦淫
- 不可偷盜
- 不可作假見證害人
- 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及妻子
- 有位格的一神論。(Monotheism):為了探求生命的「意義」,要問其來源與目的,而答案是一位與人不同的神(Yahweh 雅威,自有永有者)。單一的神可以整合並回應人心的最深需求。
- 神創造世界:一切皆是美好的。肯定物質與自然之價值,可以發展科學。
- 人:既是虛無(有如動物),又是「比神明低一點」(神的形象)。問題是罪(Sin,意指弄錯了目標,由此沉淪)。
- 人有自由,他是經由自己的決定來塑造命運。人犯罪,他相信並等待神的救恩。
- 歷史的意義:神的救恩在歷史事件及其過程中展開。歷史有目的,每一件事皆非偶然;神之介入及干預;選民觀念;人的「應然」。
- 人的理性藉此發揮到極致,隨之充分實現了生命的一切潛能。
- 要詢問:超越界(上帝)是什麼模樣?祂為何創造世界?人類存在是為了什麼?歷史、道德、正義、受難、救世主、啟示等,有何意義?
- 面對世界,人類發現自己的生命有來源,自己的力量也有限,因此必有一個「他者」(the Other)。
- 他者有四點特色:(一)有位格,超越於自然界之上;(二)唯一的,至上神,使人專心付託生命;(三)正義的,要求道德的行為;(四)慈愛的,願意寬恕及憐憫。
- 上帝創造了世界,人在此一世界中覺得迷惑?世界包括自然界(自成規律,不依人意)與人間(複雜離奇),人如何生活在這樣的世界中?
- 兩種選擇:(一)人生無意義,「因為根本就沒有一個為什麼或所以然。」(二)人生有意義,但人犯了錯,仍可改正。猶太教相信,「神看祂所造的這一切,都很好!」 自然界(連同人的自然需求、財富)都是好的,所以他們永遠不會對生命本身絕望。
- 人是身體也是靈魂,所以可以肯定:(一)生命的物質面是重要的(人道主義與社會服務);(二)物質得以參與救贖(如,耶穌復活包括身體);(三)自然界可以款待神(神的國會來臨)
- 人的脆弱:人有如「塵土」 ;面對自然的力量,人可以被「壓死像一隻飛蛾」 ;歲月短暫,人的結束「似一聲嘆息」 ;人「只不過是動物罷了」。
- 更應該重視的是人的偉大:「祢把他造得比神低一點」 ,人走在路上,前面有一個看不見的天使合唱團在呼喚「讓路!讓路!給神的形象讓路。」
- 人的脆弱加上有罪(sin):錯失了目標。高貴卻淪為卑賤;原本高於動物,卻沉淪為只不過是動物而已。人是自由的,通過自己的決定而鑄造自己的命運。神的慈愛。
- 人的脆弱與偉大:人的自由與罪惡;若沒有神做為根源,人生談不上意義。
- 人類的生活有脈絡,經由回應特定情境而塑造自己的生命型態。
- 人的集體行動可以改變處境(如,一起站起來走向沙漠)。
- 歷史是充滿機會的場地,其中所發生的事,沒有一件是偶然的。
- 機會是獨一無二的,決定性的,一去不復返。
- 相信神會在重要時刻干預歷史,如,神對於選民的考驗。
- 歷史表現了實然與應然之間的張力;人有改善的要求。
- 無道德規範,則天下大亂。聖經有 613 項規定。
- 十誡構成了西方世界大部分人的道德基礎,其中四項最重要,涉及暴力(不可殺人),財富(不可偷盜),性(不可姦淫),言語(不可妄語)。
- 十誡建構了一個社會世界,是使集體生活成為可能之最低標準。具有普遍性及優先性,是道德的世界語。
- 任何人的未來都繫於社會秩序的公正,並且個人應該對其社會結構及個人的直接行為負責。
- 猶太教的先知(prophet)是指「為神說話的人」,在政治領袖之外主持正義,經常公開譴責君王。先知原則:政治安定的先決條件是社會正義。即使全民族受難也是有意義的,是神的警告要清洗民族的生命,使之回復正義的路,以免滅亡。
- 所有的先知皆有一共同的信念:相信每一個人都是神的子女,他的權利連君王也必須尊重。富貴者的權威比起純潔、公正與慈愛,根本微不足道。
- 學徒期:從「啟蒙」(Initiation,入會儀式),大約 8 歲起,到 20 歲。以學習為主,養成習慣,塑造性格,全人教育。(今日約到 30 歲)
- 家居期:結婚起,力量向外發展,有家庭(歡樂),職業(成就),社群(責任)。這一切變得重複而乏味時,走向第三階段。但是,有些人永遠走不到第三階段。(今日約到 50 歲)
- 林棲期:成為祖父母起,開始注意「永恆」(異於變化的世間),探尋:我是誰,生命的意義是什麼,存在的奧秘(最後的真實)是什麼。
- 雲遊期:回到人間,四海為家,對一切「既不恨也不愛」。市場有如森林,有我歸於無我(to become nobody)。與永恆真實合而為一。
- 人有感覺(主要源於身):追求歡樂。但是,身體痛苦,欲望受挫、厭倦生命,要如何化解?
- 人有意識(主要源於心):追求知識。但是,人真能去除無知嗎?如何才能知道「一切」,包括對總體的洞見?潛意識世界呢?
- 人有存在(主要源於靈):追求永恆的存在。能夠認同存在之整體,就永遠化解空間、時間對人的限制。
- 以上三者,合成為:喜悅、覺悟、常存。
- Yoga:與 Yoke(牛軛)出自相同字根,指結合在一起,接受訓練;或,接受訓練,使人走向整合。
- 整合:使人的身、心、靈整合;進而使人的靈與神明(梵天)結合。
- 人的基本性格類型:反省型、情緒型、行動型、實驗型。以前用的詞是思考型、感受型、感覺型、直覺型。
- 靈修不只是道德,但缺乏道德基礎則不能立足。守戒是共法。
- 不是資訊或一般知識,而是直觀的辨識能力,具有轉化力量,使能知者成為所知者(認識你自己),看到自我與其根源的大我之關係。
- 三個階段
- 學習:聆聽經典或論說,逐漸體認大我的根本存有即是存有本身。
- 思考:大我要由概念轉變為實在。當我說「我的」(衣服、書本)(身體、人格),這個「我」是什麼?身體七年一變,心智與人格亦不斷成長,但「我」仍是我,這個「我」是什麼?錯誤在於:以為現在我所扮演的角色就是「我」。《奧義書》的比喻:身體是車,拉車的馬是感官;韁繩是控制感官的心智;心智的決策機能是御者。車子的主人是無所不知的真我。這個無限我與有限我分開了。
- 見證:認同於自己的精神層次。以超然眼光看待小我所言所行的一切。從旁觀者的眼光來看待自己,生命自由運行,無悲無喜,一切如如。
- 引導潛藏在每人心中的愛,朝向神明。情感是生命的主要推動力。
- 所愛者不是自己,是具有位格的神明。「母親與孩子是二,若非如此,哪來的愛?」 不祈求完全與神明合一。「只愛」神明;愛世界,則因它反映了神明的榮耀。
- 三點特色
- 不停的禱告:重複念著神明的名字。如每日誦念 12000 次。嘴唇修行,變成了內心真實的呼求。在一切活動中,皆有神名相伴。禱告浸潤於潛意識中,使它滿載神性。
- 不斷訴說愛的變化:親子、朋友、男女、主僕;使人的一切愛的潛能皆得以施展,既豐富又細緻。
- 選擇神性形象來崇拜神明。如具體的人(神的化身)如佛陀、耶穌等。
- 人的身體結構是為了行動而造的,工作是人類生命的主要標記。工作的驅力是心理的而非經濟的因素。
- 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神明;讓每一個行動帶你走向神明。
- 所有行動,都有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後者將在自己身上留下印記。我為個人福祉而做的事,都會在自身加上一層外殼,並與神明隔得更遠。
- 愛的路線:出於奉獻之心,為了愛神明而工作。「你才是作者,我只是工具。」只要站在對的一邊,而不在乎是否成功。從結果之束縛中,得到解脫。
- 知的路線:行動是有限我,另外還有觀察行動之永恆我或無限我。「做工作的,被責任所支配,一點也不關心工作的果實,他就是瑜伽行者。」
- 在緊張的活動中,體會安詳。
- 印度教認為自我是多層次的:身、意識、潛意識,以及更深的屬於「存在本身」的層次。「修的瑜伽」:體認個人對「內在的超越者」的直接經驗。
- 八個步驟
- 五戒:不傷生、不說謊、不偷、不淫、不貪 。
- 五律:整潔、滿足、自制、勤勉、冥想神性 。
- 訓練身體,使心靈不受干擾。蓮花式姿勢坐法。
- 控制呼吸,減緩、平衡,使旁觀者看不出呼或吸。如練習「吸氣數十六次,閉氣數六十四次,呼氣數三十二次。」心靈有一 段時間如脫離身體。
- 注意力轉向內在。在一間屋中,連鼓聲也聽不到。
- 獨自與心靈共處。「心靈像剛被黃蜂咬過,得了舞蹈症喝醉了酒的發狂猴子」 找一個對象,對它「專注」。香火、鼻尖、海洋等。
- 專注深化為冥想,能知與所知合一,時間化為永恆。自我消失了。
- 三昧:人的心靈完全貫注於神明。所有對象的形象都消失了。一切空白,是無名之存有。
- 創始人:佛陀(Buddha),此名意指『覺悟的人』。他的原名是釋迦族,姓喬達摩,名悉達多(Siddhartha Gautama of the Sakyas,約 563-483 B.C.),出身於印度的武士階級,為小王國的王子。29 歲首次出城,見到老人、病人、死 人、僧人,決定尋求解脫法門。離家修行,學習修的瑜珈,苦行禁欲(一日只吃六顆米)。六年之後,發現中道,覺悟成佛。分享正果,傳教 45 年。他領悟的奧秘,對一般人而言難以明白,故又稱「釋迦牟尼(muni)」,意指釋迦族的「沉默聖人」。他說:「我說法四十五年,未曾道得一字。」
- 改革印度教:當時印度處於戰爭中,武士階級勢力大盛,奴隸階級人數大增,社會之不義更為明顯,於是在新興的恆河流域出現各種主張(三百六十三見,九十六外道),最有影響的是佛教與耆那教。佛教繼承了印度教的「因果報應,業報輪迴,追求最後解脫」。但是擺脫其三大綱領,強調道德與修持,主張眾生平等,人人皆可成佛。其原始構想之特色為:沒有權威,沒有儀式,沒有傳統,沒有超自然,避開玄想,高度自力。
- 原始佛教:訴諸經驗(自己知道有無體認);科學的(把握因果);實效的(要解決問題;治療的(「我只教一件事,就是受苦以及結束受苦;我只宣講病以及病的終止。」);心理的(注意人的命運);平等的(打破種姓制度,主張男女皆可悟道);訴諸個人(努力實踐你個人的救贖)。
- 佛陀圓寂之後,弟子將所聞見「結集」(後來形成「經律論」三藏),但解說有別,分為上座部與大眾部。到孔雀王朝的阿育王(274~232 B.C.)進行第三次結集。後分裂為大乘與小乘(長者之乘,乘為乘坐筏子,渡河以悟道)。
- 小乘主張:我空法有,以佛陀為歷史人物,個人可修得阿羅漢果(破我執)。
- 大乘主張:法我皆空,以佛陀為神格化的角色,修菩薩行以普渡眾生。 紀元後十世紀,印度教在印度取得優勢,佛教成為世界宗教。
- 苦諦:世間一切皆苦,共有八種: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蘊熾盛(色、受、想、行、識,所造成的身心煩惱)
- 集諦:對一切苦因的探究,苦皆由於業(意、口、身),以及煩惱(由於無明)。由此造成六道輪迴(天、人、阿修羅、畜牲、餓鬼、地獄)。
- 是哪些原因集合成這些苦呢?
- 因是直接的、緣是間接的。
- 滅諦:滅絕業與煩惱,進入涅槃。既不作業,即不受報。
- 道諦:滅苦的道路,進入涅槃的方法。此為八正道。
- 正見:正確見解,即佛陀的教訓。
- 正思維:正確的意念(針對意業)。
- 正語:針對口業,不妄言,不綺語,不兩舌,不惡口。說話應循正途。
- 正業:針對身業,不殺生,不偷竊,不說謊,不邪淫,不飲酒。應布施,清淨等。
- 正命:過正當生活
- 正精進:正確的努力
- 正念:正確的思想,要合於正見
- 正定:禪定,進入涅槃
- 無明:貪嗔痴之類的煩惱心與惑亂心
- 行:前生由於無明之惑而造成善惡諸業
- 識:由「行」所匯集成為托胎投生的生命本體
- 名色:托胎後的身心狀態
- 六處:胎兒的眼、耳、鼻、舌、身、意
- 觸:六處與外界接觸,所生的認識
- 受:所感受的苦、樂、愛、憎等
- 愛:由「受」而生貪求與欲望
- 取:對外物的索取或占有
- 有:在行動上作業,造成來世之因
- 生:今生之業,必生來世之再生
- 老死:必將老病而死
- 諸行無常:事物並無獨立自存的本性,乃因緣會合而生,變化無常
- 諸法無我:五蘊之外,別無其他。色(感官所得)、受、想、行、識(總稱為名),一切皆物質的與精神的種種因素所合成。
- 涅槃寂靜:涅槃為超自然的境界,不再生滅
- 小乘教:
- 俱舍宗(後併為法相宗)
- 成實宗(後併為三論宗)
- 權大乘教:
- 律宗(重戒律)
- 法相宗(又名唯識宗,玄奘所傳)
- 三論宗(中論,十二門論,百論)
- 大乘教:華嚴宗(佛乘之極)
- 天台宗(又名法華宗)
- 真言宗(密教,不以言語立教,日本盛行)
- 淨土宗(彌陀教,以他力教義,感化凡人)
- 禪宗(教外別傳)
- 密契主義(Mysticism):以密契經驗為核心,肯定其為宗教即屬靈生活的高峰。效果在於個人與整體實在界(Reality)之合一。
- 四點特色
- 超言說性(Ineffability):不可言傳,須由直接經驗,類似感情體會。
- 知悟性(Noetic quality):對理智所無法企及之真理,有了洞見或覺悟,有如光照及啟示。使人感覺具有意義與重要性。
- 暫現性(Transciency):約半小時到二小時;在它重現時,立即可以認出,並且在一再重現的過程中,會有內在日益充實之感。
- 被動性(Passivity):非由自己意志可以安排或把握,並且出現時,感覺自己被更高的力量所控制。
- 相關例證(自然密契主義)
- 對格言的頓悟:如 Luther 有一日聽隱修士念「我信罪之赦」 而獲得全新的理解,有如重生。
- 如夢狀態:忽然覺得「從前來過」(Being here before):四周充滿秘密的真理,想了解而不可得,心生敬畏。
- 如醉狀態:由清醒時的說「不」,轉變為迷醉時的說「是」,實在界擴張而統合,人覺得自己和宇宙一樣偉大,像神一樣安寧。
- 自然密契主義:超越界之消解,且有突發的、非脈絡的性格。
- 一元論的密契主義:以印度教為代表。
- 梵(Brahman):真實本身,存有本身;在人人之中,在萬物之中,但不接受後者的形式與限制。馬雅(Maya):創造力及其表現,變遷不已的幻象。以梵來消解馬雅。
- 個體意識在「喜樂、覺知、存有」三種面貌下,回歸並消融於超越界中。自我的意識並未完全取消。
- 關鍵:絕對者是否與一般實在界判然有別?一切回復為太一,有限者的實在性與自我意識只是幻覺。但是幻象並非虛無。
- 否性神學(Negative Theology):具有知性主義色彩
- 否定上帝與有限者有任何共通的聯繫;否定上帝能以任何適用於有限物的述詞來形容。
- 心靈進入「未知之黑暗」(the unknown darkness),會晤「超越的漆黑」,因為上帝在完全的「未知及未存」中。
- 受造物在太一中;太一在受造物中;只有太一存在。有限者與無限者之「全異」;有限者與無限者之相似即相異。
- 愛的密契主義
- 採取上帝對世界的態度:受造物可以就其為上帝所造時之確定性,被重新肯定。
- 超越界不再在受造物之「上」,而在其「中」被發現。受造物在上帝之內,上帝也在受造物之內。
- 受造物先被完全棄絕,再被保存於上帝之中,其途徑為
- 滌淨:捨棄慾望,為了愛上帝;效法基督,空化自己,再充滿之。
- 光照:看到景觀(異象 Vision),當下即是的臨在感。
- 合一:萬物再度為一;由於神的臨在而得到聖化。
- 祭祀對象有:天或上帝,自然神,祖先(人死為鬼)。
- 天子祭天,百姓祭鬼神。
-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祭祀(信仰活動)與軍事(國防武力)
- 「禮」:禮者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 。禮之宗教性、政治性、倫理性。
- 春秋時代,禮壞樂崩,孔子努力承禮啟仁。
- 遵守禮儀規定:孔子曾以助喪為業,肯定三年之喪。
- 內心哀戚為主:「喪,與其易也,寧戚。 」(《論語.八佾.4》)「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 」(《論語.述而.9》)
- 回歸情感原點:「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 」(《論語.子張.17》)
- 基本觀點:「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 」(《中庸‧18 章》)
- 恭敬虔誠: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 (《論語.八佾.12》)
- 念茲在茲:「子之所慎,齊、戰、疾 」(7.13);「雖疏食菜羹,必祭,必齋如也。 」(《論語.鄉黨.11》)
- 諂:「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 」(《論語.為政.24》)
- 媚: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論語.八佾.13》)
- 禱:「禱爾於上下神祇。子曰:丘之禱久矣。 」(《論語.述而.35》)
- 「子不語:怪、力、亂、神。 」(《論語.述而.21》)
- 孝道的延伸:「禹,吾無閒然矣!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 」(《論語.泰伯.21》)
- 敬而遠之:
- 樊遲問知,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 」(《論語.雍也.22》)
- 「民神異業,敬而不瀆。 」(《國語‧楚語下))
- 「夏道事鬼敬神而遠之。 」(《禮記‧表記》)
- 「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論語.先進.12》)
- 尊重民俗信仰:「鄉人儺,朝服而立於阼階。 」(《論語.雍也.14》)
- 天是祈禱的唯一對象:不可獲罪;天喪予;天厭之。
- 天命:知天命、畏天命、順天命、樂天命。
- 天下大亂:虛無主義的危機。
- 聖人角色:悟道的統治者。
- 統合的道:統合人間與自然界;既超越又內存。
- 萬物的來源:萬物之宗,象帝之先 。(4 章)
- 萬物的歸宿:夫物云云,各復歸其根 。(16 章)
- 永恆而完美: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25 章)
- 德:以德支持萬物,萬物「得」之於道者。
- 玄德: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 。(10 章)
- 回歸與柔弱: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 。(40 章)
- 在自然界:天長地久 (7 章),天地尚不能久 (23 章)
- 在人間:母與慈;嬰兒(柔弱如水,原始如樸)
- 以天(自然界之統稱)為例:天之道。
- 聖人 :出現於二十四章,加上「吾」、「我」,共三十六章見之。
- 以百姓心為心 (49 章);不仁 (5 章);不病 (71 章);不爭 (81 章)。
- 無為 (2 章、3 章、37 章、48 章),無不為(自己如此)。
- 宗教是「信仰」的體現,受時空條件所限,並且形成各大文明的理念。理念說明了人生意義,為器物與制度提供基礎;宗教理念涉及終極關懷(此為信仰的特色),亦即說明為何而生與為何而死,甚至因而使人為之生與為之死。
- 文明之間的衝突,表現於器物、制度與理念層次,而理念是無形而根本的力量所在。
- 信仰是人與超越界(力量、位格、境界)之間的關係。超越界的不同面貌(關係性、功能性、象徵性),將界定人生的不同意義。
- 人的需要:仁愛(讓人活下去)與正義(公平的待遇);由於人難免一死,所以正義成為首要關懷。人向超越界尋求正義(公平),由此出現死後「輪迴」(以印度教與佛教為代表)與「審判」(以三大一神教為代表)二大立場。
- 緩和「公平」的要求:人的出生不公平(身心殘障、貧困、缺乏親情,以及先天稟賦及個性差異);人生遭遇不公平;人死後也要求公平報應。輪迴可推至前世與來世,三世因果(其實是無限世因果)使公平意義失去焦點。
- 輪迴的範圍:若只限於人類,則人類何以越來越多(到了 2020 年,將達到80 億)難道靈魂可以分化?若擴及眾生,則人與其他生物(自我意識與自由意志皆可存疑)又如何相互輪迴?
- 輪迴的規則是由何種力量在操縱?有無誤差之可能?
- 輪迴的目的何在?若是最後皆可解脫,則責任意識落空;若是最後仍未能解脫,則無異於仍須接受某種審判。
- 無法解釋「出生」之不公平,「遭遇」之部分不公平;並且前提是:人有能力正確認知(善與惡)以及自由抉擇;有一全知全能全善的位格神來審判。
- 強調今生今世的個人價值與尊嚴(因為可以並且應該自負其責);悔改之奇效。
- 審判之後:天堂與地獄並非一線之隔;中間有廣大的煉獄。問題是:煉獄中人「最後」是否得救?
- 天堂與地獄,又是何種狀況?
- 若有位格神,則我們要問:這所有的人(地球上先後有過約一千億人)的命運,究竟是為了什麼?
- 認清人生的四大領域:自我、群體、自然界、超越界;以及對每一個領域的適當態度。
- 認清自我的三個層次:身(延伸至有形及可量化的成就);心(知、情、意的潛能開發);靈(屬於全人類,並與超越界相通)。
- 收攝自我(關懷群體,但不受其控制;欣賞自然界,但不沈迷其中),覺悟自我的結局(死亡;外加痛苦與罪惡,無不使人孤獨),由此與超越界建立關係,「靈的轉向」最重要,以靈來完成身與心的目的。超越界使人真正可以超越。
- 一神論宗教,解除自然界的魔力(使自然界淪為機械式的組合);現代科技又使人的自我意識消失,只剩下機器(如電腦;虛擬效應)。結果剩下的只是「神 vs.機器」的決戰。
- 主張輪迴的宗教:「消解」人的責任意識,而悟者又少之又少,面對當前的大勢所趨,只可幫助個人,而對人類全體無可奈何。
- 儒家的人性向善論,可以提供各大文明對話的平台,並且向著超越界開放。道家的道論提醒人超越界的原始面貌,並促使人珍惜自然界自己如此的狀態。
- 宗教信仰需要靠個人的機緣與感動,要靠個人展開靈性生命,並與超越界建立關係。有關係,必生改變,展現出新生命。
- 信仰永遠是個抉擇,是個冒險,是使自己變得「不同」的力量,洋溢著相信、盼望、愛心。
- 真正做個人,做個真正的人,應該是完整的,亦即應該需要靈性生命。宗教信仰因而是生命不可或缺的成分,是生命的皈依,一切意義的基礎。由此,使人真正「活在當下」,體驗「一切在一切之中」。
- 屬於心與靈的層次,不易以「真與偽」分辨,如《紅樓夢》所云:「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 ﹔但是卻可以分辨「高與低」,要看其涵蓋的範圍及解說的效力而定。
- 高級宗教的核心在於維持與提升「人與超越界之間的關係」﹔低級宗教往往只注意人的有限需求。
- 依湯恩比(A. Toynbee)所論,高低之分辨標準有三 :
- 高級宗教肯定人性不是完美的,人生的實況不是理想的。
- 高級宗教必定反對,抗議及消除人間的罪惡。
- 高級宗教坦然接受一切苦難,視之為磨練、滌淨、解脫之途。
- 出於恐懼心理,以致無法引發積極的愛心。
- 崇拜特定的人(如,眼前的教主),以致無法轉向真正的超越界。
- 迎合世俗的慾望,使神明成為功能神、功利神。
- 執著於宗教之排他性,以致敵視、欺壓教外之人。
- 宗教多元化:各大宗教並存,如基督宗教、回教、印度教、佛教、猶太教、道教,以及區域型、部落型的宗教,各種類型的民間信仰。
- 新興宗教盛行:有折衷型、本土型、教主魅力型、科技時代型、宇宙型、當下解脫型等。
- 困境:宗教無法免於世俗化﹔終極關懷漸趨模糊﹔如何抵擋後現代社會的浪潮?
- 宗教是為人而設的,目的在於體現「信仰」。
- 信仰是「人與超越界之間的關係」,顯示於人對「靈性生命」的追求,並藉此整合「身、心、靈」,然後提升於人類層次,達到有如密契主義所謂的「與全人類、與自然界合而為一」。
- 宗教不可能也不必要走向「全球化」,因為真正的信仰本身「一向都是」全球化的。
- 宗教內部常有基本教義派(Fundamentalist),其目的在於保持信仰的純度,而不是淪於宗教界相互排斥的工具。
- 宗教之間的溝通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理性思辨無法在「教義」層次發揮作用。在轉向人間(生死之間的此生)時,有無一套大家可以接受的人生哲學?
- 儒家的人生哲學在正確詮釋後,可以扮演此一橋樑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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