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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哲學_傅佩榮

課程簡介

  • 中文課程名稱:宗教哲學
  • 英文課程名稱:Philosophy of Religion
  • 授課教師:傅佩榮
  • 開課單位:臺灣大學哲學系 臺大開放式課程
  • 專書:傅佩榮宗教哲學十四講:博客來誠品
  • 課程概述:本課程由哲學角度省思宗教問題,試圖借助哲學的運作方式(即:澄清概念、設定判準、建構系統),探討宗教現象與宗教理論。首先將清楚釐清宗教與宗教哲學之差異,進而探討宗教與信仰之關連,接著說明宗教之定義與類型。有此基礎認識之後,將進一步探討歷史上對宗教之批判與其合理的回應。接著,逐一探討宗教上之主要議題:上帝存在問題、神話與儀式、宗教之修行、密契主義問題、宗教語言等等。最後,總結上述之探討以說明宗教之現狀與未來,並提供當代人們一個面對宗教的合宜態度。

第一講 宗教與宗教哲學簡介

一、「宗教」(Religion)的語意

  1. Cicero(106-43 B.C.):拉丁文 Relegere:to read over, to think over divine things. 重讀或尋思「有關神明的事」。
  2. Lactantius(260-340):拉丁文 Religare:to bind to God. 聯繫或束縛於 神。
  3.  Augustine(354-430):拉丁文 Reeligere:to choose again God lost by sin. 再度選擇(吾人因罪而失去的)神。

二、宗教與信仰

  1. 信仰:人與超越力量(超越界、超越者)之間的關係。
  2. 超越力量(Transcendence):人間之苦、惡、死的最後訴求;萬物存在之充足理由;個人之絕對依賴的感受。
  3. 宗教:此一「關係」之具體實現;時空及文化條件;多元現象。

三、宗教哲學

  1. 哲學的運作:澄清概念,設定判準,建構系統。
  2. 對宗教現象作哲學反省。
  3. 對宗教理論作哲學探討。

第二講 宗教的條件與類型

一、宗教所具備的條件

  1. 教義:宣示「真理」。真理是指人的經驗及理性所無法解說的,來自超越界的答案。
  2. 儀式:配合神話而有的行動。神話是有關神明(代表超越界)的故事;儀式是演出這些故事,使人的生命可以回歸原點,找到永恆的意義。
  3. 戒律:規範信徒的言行,尤其是內在的心思與動機,以求走向超越界。
  4. 教團:神職人員或僧侶階級,經由適當培訓,可以傳播教義,執行儀式,督促戒律。
  5. 理性解說:如神學與佛學,須以理性說明,以回應人間的需要。

二、宗教三大類型

  1. 聖物型(又稱儀式型,Sacramental):神明所在之處為自然物(石、河),有生物(木、牛),活動(聖舞)。各宗教皆有聖地、聖物以回應人類較為原始也較為具體的需求。
  2. 先知型(又稱啟示型,Prophetic):強調神明的啟示,以言語表達對人類歷史事件的定位,如宗教之經典。
  3. 體驗型(又稱密契型,Mystical):以直接經驗與神明合而為一,不受儀式與語言所侷限。
  4. 宗教往往兼具以上三點特色,唯重點或比重有異。

三、世界各大宗教

  1. 一神教:猶太教,基督宗教(天主教,東正教,新教),伊斯蘭教
  2. 印度教與佛教
  3. 原始宗教及其他

四、相關問題

  1. 宗教精神:雖非宗教,但能啟發人向上提升,由身與心走向靈修境界(如儒家)。
  2. 宗教向度:向度(Dimension),是指某種學說對超越界至為關懷,但不以具體形式表現(如道家)。

第三講 對宗教之批判與回應(上)

第四講 對宗教之批判與回應(下)

一、宗教的永恆挑戰

  1. 宗教是信仰之體現:〔 of,by,for〕屬於人的,由人所建立,為人而建立的。
  2. 宗教教義是絕對而普遍的真理〔超越界是唯一的〕,但是人的理解與表達〔語言〕皆是相對的,人的經驗也沒有普遍性。
  3. 宗教對宇宙的解說,意圖圓滿而終究局限。
  4. 宗教對死後生命( After Life)的論斷問題。
  5. 宗教與世俗間的張力問題。

二、近代以來的一系列批判與回應

  1. 自然科學:
    • 天文學革命:哥白尼( Copernicus,1473-1543),地動說。
    • 生物學革命:達爾文( Darwin,1809-1882), 演化論。
    • 回 應:自然科學的對象是有形可見,充滿變化的世界(Physical world),其本身尚在進展,未有定論。對於超越形相、永恆唯一的超越界,只能保持不可知論的立場。而科學家以個人身分信仰宗教的不在少數。
  2. 社會學:以涂爾幹( Durkheim,1858-1917)為代表。
    • 神明是社會為了控制個人(使個人忠於社會,並提供個人安全與救助)所不自覺地虛構出來的。
    • 人有社會性;社會(含傳統)力量比個人巨大而持久;社會的象徵即是神明,所以宗教是社會的工具。
    • 回應:
      • 宗教所啟迪的良知,會突破固定社會的界線,對人類全體產生關懷。
      • 這種良知所要求的道德理想,超過社會(如法律)的一般水平,有無限提升的可能。
      • 當宗教與社會抗衡時,反而更增活力﹔當兩者和諧時,卻隱藏了俗化的危機。
  3. 心理學:以佛洛依德(Freud,1856-1939)為代表。
    • 宗教是人類心理上的柺杖。當人面對自然力及不可免的死亡,就產生強烈願望,再投射出去。
    • 隨著科學發達,教育提升,人的心理趨於健全。若還有困難,可由心理分析專家來治療。
    • 回應:
      • 人的心理願望所投射的,未必是神明的真相﹔但是並不因為如此,就可以斷定沒有神明存在。
      • 心理分析學無法解釋,也無法解決人類普遍存在的宗教傾向。
      • 無法證明不信宗教的人,在心理上比較健康﹔反之亦然。
  4. 語言學:以艾爾(Ayer,當代英國哲學家)等人為代表。
    • 認為宗教徒使用的語言,不具「意義」。
    • 回應:
      • 此派所用的檢證(Verification)原則,以日常語言為準,只有合乎感覺與邏輯的,才是有意義的,範圍顯然太窄。
      • 修正後的否證(Falsification)原則,「任何論述,若無特定資料能在原則上將其否證者,即為無意義的論述。」這也 有商榷餘地。

    三、結論

    1. 各種批判皆促使人反省:宗教在「體現」時,外在因素是否降低份量,以便突顯內在因素(信仰)的本質。
    2. 宗教如何與世俗世界在劃清界線後,又能扮演「整合」及「根本」的功能?
    3. 從哲學立場批判宗教的基本論點:
      • 自然主義(Naturalism)。
      • 唯物論(Materialism)。
      • 懷疑論(Scepticism)。
      • 不可知論(Agnosticism)。
      • 實證論(Positivism)。

    第五講 宗教經驗

    參考資料:

    Louis Dupré 著,傅佩榮譯,《人的宗教向度》,第一章〈宗教經驗之過去與現在〉。臺北:立緒文化,2006。第 1 到 55 頁

    第六講 上帝的存在問題

    一、關於上帝的存在

    1. 上帝是超越界的一個名稱:Theos(希臘文),Deus(拉丁文),Dieu(法文),Gott(德文),God(英文)。中文 的「上帝」為詩經、書經中常見之詞,用以指稱「至上神」,主宰自然界與人間 。
    2. 相關主張的名詞有
      • 有神論(Theism)
      • 無神論(Atheism)
      • 自然神論(Deism,又譯理神論)
      • 多神論(Polytheism)
      • 尊一神論(Henotheism)
      • 泛神論(Pantheism)
      • 一神論(Monotheism)
      • 萬有在神論(Panentheism)
    3. 一神論的興起:紀元前第八世紀起,約三百年間,猶太人的先知努力將其部落神雅威(Yahweh),推演為唯一的至上神。依聖經(舊約)為基礎,先後形成三大一神論的宗教:
      • 猶太教(Judaism)
      • 基督宗教(Christianity),包括天主教(Catholic),東正教(Orthodox),新教(Protestant)
      • 回教(Islamism)。世界上四分之三的人相信,聖經是(「一種」)神的話。
    4. 二、上帝的基本性質(以一神論為主)

      1. 「存有」本身(Being)。不是存在物之一,而是一切存有物之來源與基礎。
      2. 自存性(Aseity:a se esse,從自身而來之存有):其本質包含存在、絕對的、永恆的。
      3. 創造者:從虛無中創造一切(Creatio ex nihilo)、支持、安排一切。
      4. 位格的:God is personal( ≠God is a person),因為人類是personal﹔並且 ,God 還可以是超位格的。
      5. 慈愛的:(Agape:給予愛,要人獲享真福),善的(God的存在與活動,構成了人的至善之標準),聖潔的(Holy:與人間一切截然不同)。

      關於「上帝存在」的論證與回應

      • 存有學的論證(Ontological Argument),又稱本體論證。安瑟莫(Anselm,1033-1109)提出:「God is that than which nothing greater can be conceived.」(上帝是那無法設想有比他更偉大的存在物),所以上帝存在。這是「最完美的可想像之物」,也是必然存在的。
        • 回應:康德(Kant,1724-1804)指出:「存在」固然屬於上帝,正如三個角屬於三角形﹔但是這都是建立在「假設的 定義」上,亦即:「如果」有上帝,則必然存在。所以「存在」是個述詞,對其主詞「不增也不減」,不宜用來證明上帝。
      • 宇宙論的論證(Cosmological Argument),多瑪斯(Thomas Aquinas,1225-1274)提出五路證明(變動,因 果性,偶存性,價值判斷,設計),其中前三路為宇宙論進路。方法是推源到第一因,否則萬物不可理解。
        • 回應:萬物可能真是不可理解﹔必然性只能用於邏輯上,不能用於事物。
      • 目的論的論證(Teleological Argument),宇宙有設計、規律,也應有設計者。
        • 回應:休謨(Hume,1711-1776)認為:長期演變之下就會顯出設計的外觀﹔世界類似人造品(所以需要神),或 者也可能比擬為植物或動物﹔推出神性設計者也未必等於信徒的上帝,從有限的世界不可能推出無限的上帝。
      • 道德論證(Moral Argument):由人有道德分辨的要求(良心)推出那作為價值根源的立法者(上帝)。或者像康德所 說,人的道德經驗須以自由、靈魂不死、上帝存在為其設定(Postulates,或先決條件)。
      • 特殊經驗論證(如個人的密契經驗)﹔概率論證(以上帝來解釋世界 ,其合理程度的概率最高)。

      神義論(Theodicy,證明神之合義)所面對的挑戰

      1. 惡的問題:是人的自由(或自由的人)所預設的狀況。
      2. 苦難的問題:非道德的災難,是為了試煉靈魂。
      3. 死後生命的問題:靈魂之修煉是否可能完成?

      第七講 神話與儀式

      一、神話:神界故事;民族的夢;不自覺的虛構。

      1. 基本信念
        • 天人無間:自然界與人類,形成統合的整體。
        • 萬物有生:生命可以互相轉化(Everything can become everything)。
        • 情感主導:不依理性原則去展開。
        • 戲劇性格:情節與存在處境有如演戲。
      2. 作用
        • 掌握真實(反歷史,求永恆)。
        • 建立原型(跨越存在之斷裂,如出生、成年、結婚、死亡 )。
        • 為世界帶來意義與結構。
        • 說明自然現象、社會分工、人的欲望。
      3. 主題
      4. 創世、造人、災難、救世、文化超人、英雄典型 。

      二、舉例說明

      1. 希臘的創世神話:從混沌(Chaos)生出黑暗、死亡;再生出愛;再出現秩序(Cosmos)、白日、光亮、大地,接著 Uranos、Kronos、Zeus。
      2. 猶太人的創世神話:上帝創世、造人;伊甸園中兩棵樹、亞當、夏娃。三種對照(≠對立)是男與女,上帝與人,善與 惡,接著出現二元對立。
      3. 馬克思主義:展現一種典型(勝利的無產階級),一種對實在界的全面解釋(共產主義是科學的、哲學的、藝術的),一種更具體的超越界(未來的人),以及一種對立的統一(一切不平等都將在整體和諧中消解)。最後,獅子與綿羊共同生活, 豹子躺在嬰兒身邊。

      三、神話、儀式與宗教

      1. 宗教需要符號(Symbols,象徵),藉以彰顯超越界;而一切符號系統中,最重要的是神話。
      2. 神話是伴同儀式的語言;提供儀式行動之情節。儀式助人跨越鴻溝 ,回應人的生命之具體要求。
      3. 神話推源於『過去』,是為了對『未來』產生願景(它表現了被壓制的願望)。它安立時間,是為了加以摧毀;要恢復 人因『反省』而失落的原始整體性。
      4. 神話引發走向超越的活動。一旦超越界出現成為聖界(the sacred),另一面就有了凡界(the profane),此時 宗教成立。
      5. 宗教不可缺少神話,因神話有二種作用:
        • 它使人產生反省能力,但對它所反的實在界,不必因而化為客體,亦即不失去整合功能。
        • 引入不可少的時間意識,它異於歷史意識,亦即信仰之始與終皆在歷史之外 。
      6. 今日宗教必須做到解消神話(Demythologization),去除其過時的宇宙及社會成份,但不可反神話( Antimyth),妄圖把宗教全盤理性化。

      第八講 宗教語言

      一、宗教語言的特色

      1. 宗教語言是人用來表達宗教經驗的語言,其形式有詩意表述(如聖詠、梵唱),價值判斷(如山中寶訓),直接命令(如十誡),命題推演(如神學、佛學)等。
      2. 上述語句的宗教性格,須有兩條件
        • 實指的:在說者的主觀經驗與世界的客觀實境之外,安置了一個「實在界」(Reality)。
        • 付託的:說者的主體必須投入其中,表現說者與所說的實在界之間極為密切的關係。
      3. 涉及此一實在界(超越界)時,語詞具有三性質
        • 關係性:無法由孤立角度去描述它。離開此一關係,它無從開顯。
        • 功能性:無法由特定實體去看待它。若是不談功能,它不必開顯。
        • 象徵性:這種語詞是典型的象徵,亦即具有辯證性:一肯定,即否定;一否定,即超越;然後再如此繼續推衍。

      二、對宗教語言的討論

      1. 否定宗教語言在認知上有任何意義
        • 檢證原則(Verification principle):凡是有意義的命題,都必須在感覺經驗上得到檢證,不然就必須是數學上與邏輯上具有邏輯必然性的命題。回應:此原則太狹隘,並且本身也無法檢證。
        • 否證原則:(Falsification principle):任何命題,若無特定資料能在原則上將其否證者,即為無意義的命題。回應:宗教徒知道自己的信仰是「原則上」可以否證的,但未必說得清楚。
      2. 承認宗教語言的存在是一個事實,再看它表現何種用法與意義
        • 宗教命題顯示了人對世界與人生的某種定見。無所謂真偽,只能說是有的健康,有的不健康。
        • 宗教命題與道德命題相似,是「非描述的」,只是為了「表達意圖」(想要依循某一特定的行為模式)。
        • 以上二者忽略宗教命題所表達的內容之「真實性」。此真實性可以理解為:使人辨認實際事物之外的可能性、尚未完全實現的力量;使人知道事物的本性「真正是」何種模樣。
        • 宗教語言所對應的經驗處境是:獨特辨認(發現自己辨認了生命的意義),全盤托付(奠定我的全部生命的基礎),普遍指涉(也適用於一切人的生命基礎所需)。

      三、宗教語言的四種表述方式

      1. 否定法:以消極或否定的方式,襯托出絕對者(超越界)的特性。如尚書洪範提及「天」所啟發的「大中」(代表絕對正義的王道),說:「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基督徒 Eckhart 說:「上帝與其受造物之間不相似的情形,並非由於上帝缺乏類似的受造物的實在性,而是由於受造物根本沒有任何真正的實在 性。」
      2. 疑似法:比較有跡可循,使用「好像、似乎」之類的「或詞」,使人由想像而略知其意。如老子:「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其誰知子,象帝之先。」 (四章)
      3. 類比法:提供悟道的脈絡。如「比例類比」:上帝的善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一如人的善與人之間的關係。使人在人生事象豐富的關係中,隨時隨地可以體察「道」的臨在與樣態,如「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一葉一如來。」
      4. 修飾法:肯定日常語言之普遍適用,再以「修飾語」質疑人們原先接受的實在界觀點,指出其限制所在,藉此對日常語言「否定及超越」,使絕對實在界得以展現。如莊子所說的「道」:「虀萬物而不為戾,澤及萬世而不為仁,長於上古而不為老,覆載天地刻雕眾形而不為巧。」 (大宗師)

      四、宗教語言所指涉的實在界

      1. 需要說者主體投入,但又須突破主體,指向超越的實在界。
      2. 是象徵的,但並非由於缺乏所指之物,而是由於它指涉一個超乎客觀的實在界。
      3. 此一實在界之「存在」是指「製造差異」:宗教語言使一個人激起情感,付諸行動,對於所信之規範堅持到底;使一群人結為團體,合作無間,獻身具體的社會事業;使此一團體分享共同的經驗與見證,增益生活的品質;同時還可以使人由世界與人生中看出超越界的光輝與啟示,再回過頭來充實及提升日常境界,奠下一切意義與價值的基礎。

      第九講 一神教的特色:猶太教

      一、 猶太教(Judaism)

      猶太人的民族宗教,配合其歷史而發展。自視為上帝的選民,至 1948 年建國為以色列(Israel)。

      二、 猶太人

      為閃族(Semites)的一支,古稱希伯來人(Hebrews),在兩河流域遊牧,其名之原意為「另一邊」、意指「從另一邊越河過來的人」。

      三、 簡史

      1. 上帝創造亞當(Adam)與夏娃(Eve);大洪水時期,諾亞(Noah)方舟;此後第十代約 2000BC,亞伯拉罕(Abraham)宣稱其族與上帝立約(Covenant),遵奉雅威(Yahweh,Jehovah 耶和華)為唯一真神。上帝應允他可以擁有「迦南」(又名應許之地)。
      2. 亞伯拉罕與其妾生 Ishmael(後為阿拉伯人祖先),又與其妻生以撒(Isaac,為猶太人祖先),以撒生雅各(Jacob);雅各曾與天使打架,上帝就賜名為「以色列」(Israel),意為「與天使打架的人」。
      3. 雅各生 12 子,後因飢荒,全家逃入埃及(約 1800B.C.),後淪為奴隸,備受壓迫。摩西(Moses,約 1220B.C.)帶領猶太人逃離埃及,途中登西奈山(Sinai,在今北葉門境內),譽神蹟得「十誡」,正式立教。十誡 刻於板上,裝於櫃中,稱為「約櫃」。約櫃所在之地,即臨時聖殿,伴隨希伯來人度過流離失所的歲月。
      4. 約書亞(Joshua)繼承摩西遺志,率領族人進入迦南地區,與當地部落征戰約 200 年,至大衛(David)擊敗強敵,於 1004B.C.受膏(塗油禮)封王。其子所羅門(Solomon)繼位,建聖城耶路撒冷(Jerusalem),奉置約櫃。
      5. 以色列國於 933B.C.分裂為二,互相征伐。北方仍名以色列王國,南方則為猶大王國(Judah),722B.C.以色列王國亡於亞述人,猶大王國保有耶路撒冷,為全民信仰之所繫,所以後有猶太人(Jews)及猶太教(Judaism)之稱。
      6. 巴比倫帝國(今伊拉克)於 586B.C.滅猶大王國,燒聖殿,約櫃從此下落不明。猶太人從此經歷「大流亡」(Diaspora)。先知耶利米(Jeremiah)宣稱大流亡是上帝懲罰猶太人不再敬拜上帝,但上帝不致遺棄其選民;只要猶太人悔改並遵守約定,敬奉唯一真神,將來必可重返聖城。此期稱為「巴比倫之囚」,使猶太人痛定思痛,認真編修《摩西五經》,並在各處建會堂(Synagogue,正門皆朝向耶路撒冷),在安息日(星期六)聚會禱告,闡揚教義,並推廣教育,保存其民族性及特有信仰。選民只剩信仰,期待救世主(彌賽亞,Messiah)。
      7. 先後統治猶太人的有:巴比倫帝國(586-550B.C),波斯帝國(550-333B.C.),希臘帝國(323B.C.起),托勒密帝國(270B.C.起)。164B.C.猶太人所居地 Hasmonean 的祭司家族起義,領袖為馬卡白(Maccabee)成立哈斯摩王國,至 63B.C.成為羅馬的一個自治區,人口占羅馬帝國的10%。
      8. 耶穌(Jesus,4B.C.-29A.D.)建立基督宗教(亦即天主教),後於 380A.D.成為羅馬帝國唯一合法的宗教。猶太人始終在委屈之中,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族人被德國納粹屠殺 6 百萬人,引起舉世公憤。於 1948 年正式建國為以色列。國旗為大衛之星(由正反兩個三角形構成六角形圖案)。

      四、 基本經典

      1. 《摩西五經》:《舊約聖經》前五書(創世紀、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又稱《妥拉》(Torah,神的指引與教誨),約於 550B.C.編成。
      2. 猶太聖法經傳(有關歷史、法典、民間故事),聖經詮釋(Midrashim)等。

      五、 十誡的內容

      1. 我是雅威(耶和華)你的神。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 不可製作並事奉偶像。
      3. 不可妄稱雅威(耶和華)你神的名。
      4. 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5. 當孝敬父母
      6. 不可殺人
      7. 不可姦淫
      8. 不可偷盜
      9. 不可作假見證害人
      10. 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及妻子

      六、 基本教義

      1. 有位格的一神論。(Monotheism):為了探求生命的「意義」,要問其來源與目的,而答案是一位與人不同的神(Yahweh 雅威,自有永有者)。單一的神可以整合並回應人心的最深需求。
      2. 神創造世界:一切皆是美好的。肯定物質與自然之價值,可以發展科學。
      3. 人:既是虛無(有如動物),又是「比神明低一點」(神的形象)。問題是罪(Sin,意指弄錯了目標,由此沉淪)。
      4. 人有自由,他是經由自己的決定來塑造命運。人犯罪,他相信並等待神的救恩。
      5. 歷史的意義:神的救恩在歷史事件及其過程中展開。歷史有目的,每一件事皆非偶然;神之介入及干預;選民觀念;人的「應然」。

      七、猶太教的特色

      追求意義。意義是指「理解之可能性」。
      1. 人的理性藉此發揮到極致,隨之充分實現了生命的一切潛能。
      2. 要詢問:超越界(上帝)是什麼模樣?祂為何創造世界?人類存在是為了什麼?歷史、道德、正義、受難、救世主、啟示等,有何意義?

      八、上帝(雅威)的意義

      1. 面對世界,人類發現自己的生命有來源,自己的力量也有限,因此必有一個「他者」(the Other)。
      2. 他者有四點特色:(一)有位格,超越於自然界之上;(二)唯一的,至上神,使人專心付託生命;(三)正義的,要求道德的行為;(四)慈愛的,願意寬恕及憐憫。

      九、創造的意義

      1. 上帝創造了世界,人在此一世界中覺得迷惑?世界包括自然界(自成規律,不依人意)與人間(複雜離奇),人如何生活在這樣的世界中?
      2. 兩種選擇:(一)人生無意義,「因為根本就沒有一個為什麼或所以然。」(二)人生有意義,但人犯了錯,仍可改正。猶太教相信,「神看祂所造的這一切,都很好!」 自然界(連同人的自然需求、財富)都是好的,所以他們永遠不會對生命本身絕望。
      3. 人是身體也是靈魂,所以可以肯定:(一)生命的物質面是重要的(人道主義與社會服務);(二)物質得以參與救贖(如,耶穌復活包括身體);(三)自然界可以款待神(神的國會來臨)

      十、人的存在意義

      1. 人的脆弱:人有如「塵土」 ;面對自然的力量,人可以被「壓死像一隻飛蛾」 ;歲月短暫,人的結束「似一聲嘆息」 ;人「只不過是動物罷了」。
      2. 更應該重視的是人的偉大:「祢把他造得比神低一點」 ,人走在路上,前面有一個看不見的天使合唱團在呼喚「讓路!讓路!給神的形象讓路。」
      3. 人的脆弱加上有罪(sin):錯失了目標。高貴卻淪為卑賤;原本高於動物,卻沉淪為只不過是動物而已。人是自由的,通過自己的決定而鑄造自己的命運。神的慈愛。
      4. 人的脆弱與偉大:人的自由與罪惡;若沒有神做為根源,人生談不上意義。

      十一、歷史的意義

      1. 人類的生活有脈絡,經由回應特定情境而塑造自己的生命型態。
      2. 人的集體行動可以改變處境(如,一起站起來走向沙漠)。
      3. 歷史是充滿機會的場地,其中所發生的事,沒有一件是偶然的。
      4. 機會是獨一無二的,決定性的,一去不復返。
      5. 相信神會在重要時刻干預歷史,如,神對於選民的考驗。
      6. 歷史表現了實然與應然之間的張力;人有改善的要求。

      十二、道德的意義

      1. 無道德規範,則天下大亂。聖經有 613 項規定。
      2. 十誡構成了西方世界大部分人的道德基礎,其中四項最重要,涉及暴力(不可殺人),財富(不可偷盜),性(不可姦淫),言語(不可妄語)。
      3. 十誡建構了一個社會世界,是使集體生活成為可能之最低標準。具有普遍性及優先性,是道德的世界語。

      十三、公正的意義

      1. 任何人的未來都繫於社會秩序的公正,並且個人應該對其社會結構及個人的直接行為負責。
      2. 猶太教的先知(prophet)是指「為神說話的人」,在政治領袖之外主持正義,經常公開譴責君王。先知原則:政治安定的先決條件是社會正義。即使全民族受難也是有意義的,是神的警告要清洗民族的生命,使之回復正義的路,以免滅亡。
      3. 所有的先知皆有一共同的信念:相信每一個人都是神的子女,他的權利連君王也必須尊重。富貴者的權威比起純潔、公正與慈愛,根本微不足道。

      第十講 宗教修行:印度教

      一、生命的階段

      1. 學徒期:從「啟蒙」(Initiation,入會儀式),大約 8 歲起,到 20 歲。以學習為主,養成習慣,塑造性格,全人教育。(今日約到 30 歲)
      2. 家居期:結婚起,力量向外發展,有家庭(歡樂),職業(成就),社群(責任)。這一切變得重複而乏味時,走向第三階段。但是,有些人永遠走不到第三階段。(今日約到 50 歲)
      3. 林棲期:成為祖父母起,開始注意「永恆」(異於變化的世間),探尋:我是誰,生命的意義是什麼,存在的奧秘(最後的真實)是什麼。
      4. 雲遊期:回到人間,四海為家,對一切「既不恨也不愛」。市場有如森林,有我歸於無我(to become nobody)。與永恆真實合而為一。

      二、生命的目標

      1. 人有感覺(主要源於身):追求歡樂。但是,身體痛苦,欲望受挫、厭倦生命,要如何化解?
      2. 人有意識(主要源於心):追求知識。但是,人真能去除無知嗎?如何才能知道「一切」,包括對總體的洞見?潛意識世界呢?
      3. 人有存在(主要源於靈):追求永恆的存在。能夠認同存在之整體,就永遠化解空間、時間對人的限制。
      4. 以上三者,合成為:喜悅、覺悟、常存。

      三、瑜伽

      1. Yoga:與 Yoke(牛軛)出自相同字根,指結合在一起,接受訓練;或,接受訓練,使人走向整合。
      2. 整合:使人的身、心、靈整合;進而使人的靈與神明(梵天)結合。
      3. 人的基本性格類型:反省型、情緒型、行動型、實驗型。以前用的詞是思考型、感受型、感覺型、直覺型。
      4. 靈修不只是道德,但缺乏道德基礎則不能立足。守戒是共法。

      四、知的瑜伽:通過「知」走向神明

      1. 不是資訊或一般知識,而是直觀的辨識能力,具有轉化力量,使能知者成為所知者(認識你自己),看到自我與其根源的大我之關係。
      2. 三個階段
        • 學習:聆聽經典或論說,逐漸體認大我的根本存有即是存有本身。
        • 思考:大我要由概念轉變為實在。當我說「我的」(衣服、書本)(身體、人格),這個「我」是什麼?身體七年一變,心智與人格亦不斷成長,但「我」仍是我,這個「我」是什麼?錯誤在於:以為現在我所扮演的角色就是「我」。《奧義書》的比喻:身體是車,拉車的馬是感官;韁繩是控制感官的心智;心智的決策機能是御者。車子的主人是無所不知的真我。這個無限我與有限我分開了。
        • 見證:認同於自己的精神層次。以超然眼光看待小我所言所行的一切。從旁觀者的眼光來看待自己,生命自由運行,無悲無喜,一切如如。

      五、愛的瑜伽:通過「愛」走向神明

      1. 引導潛藏在每人心中的愛,朝向神明。情感是生命的主要推動力。
      2. 所愛者不是自己,是具有位格的神明。「母親與孩子是二,若非如此,哪來的愛?」 不祈求完全與神明合一。「只愛」神明;愛世界,則因它反映了神明的榮耀。
      3. 三點特色
        • 不停的禱告:重複念著神明的名字。如每日誦念 12000 次。嘴唇修行,變成了內心真實的呼求。在一切活動中,皆有神名相伴。禱告浸潤於潛意識中,使它滿載神性。
        • 不斷訴說愛的變化:親子、朋友、男女、主僕;使人的一切愛的潛能皆得以施展,既豐富又細緻。
        • 選擇神性形象來崇拜神明。如具體的人(神的化身)如佛陀、耶穌等。

      六、業的瑜伽:通過「工作」走向神明

      1. 人的身體結構是為了行動而造的,工作是人類生命的主要標記。工作的驅力是心理的而非經濟的因素。
      2. 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神明;讓每一個行動帶你走向神明。
      3. 所有行動,都有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後者將在自己身上留下印記。我為個人福祉而做的事,都會在自身加上一層外殼,並與神明隔得更遠。
      4. 愛的路線:出於奉獻之心,為了愛神明而工作。「你才是作者,我只是工具。」只要站在對的一邊,而不在乎是否成功。從結果之束縛中,得到解脫。
      5. 知的路線:行動是有限我,另外還有觀察行動之永恆我或無限我。「做工作的,被責任所支配,一點也不關心工作的果實,他就是瑜伽行者。」
      6. 在緊張的活動中,體會安詳。

      七、修的瑜伽:通過「心身訓練」走向神明

      1. 印度教認為自我是多層次的:身、意識、潛意識,以及更深的屬於「存在本身」的層次。「修的瑜伽」:體認個人對「內在的超越者」的直接經驗。
      2. 八個步驟
        • 五戒:不傷生、不說謊、不偷、不淫、不貪 。
        • 五律:整潔、滿足、自制、勤勉、冥想神性 。
        • 訓練身體,使心靈不受干擾。蓮花式姿勢坐法。
        • 控制呼吸,減緩、平衡,使旁觀者看不出呼或吸。如練習「吸氣數十六次,閉氣數六十四次,呼氣數三十二次。」心靈有一 段時間如脫離身體。
        • 注意力轉向內在。在一間屋中,連鼓聲也聽不到。
        • 獨自與心靈共處。「心靈像剛被黃蜂咬過,得了舞蹈症喝醉了酒的發狂猴子」 找一個對象,對它「專注」。香火、鼻尖、海洋等。
        • 專注深化為冥想,能知與所知合一,時間化為永恆。自我消失了。
        • 三昧:人的心靈完全貫注於神明。所有對象的形象都消失了。一切空白,是無名之存有。

      八、結論:四種瑜伽可以並用。

      第十一講 佛教的啟示

      一、起源與發展

      1. 創始人:佛陀(Buddha),此名意指『覺悟的人』。他的原名是釋迦族,姓喬達摩,名悉達多(Siddhartha Gautama of the Sakyas,約 563-483 B.C.),出身於印度的武士階級,為小王國的王子。29 歲首次出城,見到老人、病人、死 人、僧人,決定尋求解脫法門。離家修行,學習修的瑜珈,苦行禁欲(一日只吃六顆米)。六年之後,發現中道,覺悟成佛。分享正果,傳教 45 年。他領悟的奧秘,對一般人而言難以明白,故又稱「釋迦牟尼(muni)」,意指釋迦族的「沉默聖人」。他說:「我說法四十五年,未曾道得一字。」
      2. 改革印度教:當時印度處於戰爭中,武士階級勢力大盛,奴隸階級人數大增,社會之不義更為明顯,於是在新興的恆河流域出現各種主張(三百六十三見,九十六外道),最有影響的是佛教與耆那教。佛教繼承了印度教的「因果報應,業報輪迴,追求最後解脫」。但是擺脫其三大綱領,強調道德與修持,主張眾生平等,人人皆可成佛。其原始構想之特色為:沒有權威,沒有儀式,沒有傳統,沒有超自然,避開玄想,高度自力。
      3. 原始佛教:訴諸經驗(自己知道有無體認);科學的(把握因果);實效的(要解決問題;治療的(「我只教一件事,就是受苦以及結束受苦;我只宣講病以及病的終止。」);心理的(注意人的命運);平等的(打破種姓制度,主張男女皆可悟道);訴諸個人(努力實踐你個人的救贖)。
      4. 佛陀圓寂之後,弟子將所聞見「結集」(後來形成「經律論」三藏),但解說有別,分為上座部與大眾部。到孔雀王朝的阿育王(274~232 B.C.)進行第三次結集。後分裂為大乘與小乘(長者之乘,乘為乘坐筏子,渡河以悟道)。
        • 小乘主張:我空法有,以佛陀為歷史人物,個人可修得阿羅漢果(破我執)。
        • 大乘主張:法我皆空,以佛陀為神格化的角色,修菩薩行以普渡眾生。
        • 紀元後十世紀,印度教在印度取得優勢,佛教成為世界宗教。
      以下扼要介紹佛教的教義

      二、四聖諦

      「諦」為實在及真理之意。又稱四諦法輪(輪為兵器,四諦為轉法輪,可摧破一切邪知邪見。)
      1. 苦諦:世間一切皆苦,共有八種: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蘊熾盛(色、受、想、行、識,所造成的身心煩惱)
      2. 集諦:對一切苦因的探究,苦皆由於業(意、口、身),以及煩惱(由於無明)。由此造成六道輪迴(天、人、阿修羅、畜牲、餓鬼、地獄)。
        • 是哪些原因集合成這些苦呢?
        • 因是直接的、緣是間接的。
      3. 滅諦:滅絕業與煩惱,進入涅槃。既不作業,即不受報。
      4. 道諦:滅苦的道路,進入涅槃的方法。此為八正道。
      5. 三、八正道:

        1. 正見:正確見解,即佛陀的教訓。
        2. 正思維:正確的意念(針對意業)。
        3. 正語:針對口業,不妄言,不綺語,不兩舌,不惡口。說話應循正途。
        4. 正業:針對身業,不殺生,不偷竊,不說謊,不邪淫,不飲酒。應布施,清淨等。
        5. 正命:過正當生活
        6. 正精進:正確的努力
        7. 正念:正確的思想,要合於正見
        8. 正定:禪定,進入涅槃

        四、十二因緣:

        眾生是由十二種因緣會合而成,所以處於三世流轉之中
        1. 無明:貪嗔痴之類的煩惱心與惑亂心
        2. 行:前生由於無明之惑而造成善惡諸業
        3. 識:由「行」所匯集成為托胎投生的生命本體
        4. 名色:托胎後的身心狀態
        5. 六處:胎兒的眼、耳、鼻、舌、身、意
        6. 觸:六處與外界接觸,所生的認識
        7. 受:所感受的苦、樂、愛、憎等
        8. 愛:由「受」而生貪求與欲望
        9. 取:對外物的索取或占有
        10. 有:在行動上作業,造成來世之因
        11. 生:今生之業,必生來世之再生
        12. 老死:必將老病而死

        五、三法印:

        「印」為證明印可
        1. 諸行無常:事物並無獨立自存的本性,乃因緣會合而生,變化無常
        2. 諸法無我:五蘊之外,別無其他。色(感官所得)、受、想、行、識(總稱為名),一切皆物質的與精神的種種因素所合成。
        3. 涅槃寂靜:涅槃為超自然的境界,不再生滅
        4. 六、中國佛教十宗並建

          1. 小乘教:
            • 俱舍宗(後併為法相宗)
            • 成實宗(後併為三論宗)
          2. 權大乘教:
            • 律宗(重戒律)
            • 法相宗(又名唯識宗,玄奘所傳)
            • 三論宗(中論,十二門論,百論)
          3. 大乘教:華嚴宗(佛乘之極)
            • 天台宗(又名法華宗)
            • 真言宗(密教,不以言語立教,日本盛行)
            • 淨土宗(彌陀教,以他力教義,感化凡人)
            • 禪宗(教外別傳)

          第十二講 密契主義

          一、密契經驗(Mystical Experience)

          1. 密契主義(Mysticism):以密契經驗為核心,肯定其為宗教即屬靈生活的高峰。效果在於個人與整體實在界(Reality)之合一。
          2. 四點特色
            • 超言說性(Ineffability):不可言傳,須由直接經驗,類似感情體會。
            • 知悟性(Noetic quality):對理智所無法企及之真理,有了洞見或覺悟,有如光照及啟示。使人感覺具有意義與重要性。
            • 暫現性(Transciency):約半小時到二小時;在它重現時,立即可以認出,並且在一再重現的過程中,會有內在日益充實之感。
            • 被動性(Passivity):非由自己意志可以安排或把握,並且出現時,感覺自己被更高的力量所控制。
          3. 相關例證(自然密契主義)
            • 對格言的頓悟:如 Luther 有一日聽隱修士念「我信罪之赦」 而獲得全新的理解,有如重生。
            • 如夢狀態:忽然覺得「從前來過」(Being here before):四周充滿秘密的真理,想了解而不可得,心生敬畏。
            • 如醉狀態:由清醒時的說「不」,轉變為迷醉時的說「是」,實在界擴張而統合,人覺得自己和宇宙一樣偉大,像神一樣安寧。
            • 自然密契主義:超越界之消解,且有突發的、非脈絡的性格。
          4. 二、密契主義的三種類型

            1. 一元論的密契主義:以印度教為代表。
              • 梵(Brahman):真實本身,存有本身;在人人之中,在萬物之中,但不接受後者的形式與限制。馬雅(Maya):創造力及其表現,變遷不已的幻象。以梵來消解馬雅。
              • 個體意識在「喜樂、覺知、存有」三種面貌下,回歸並消融於超越界中。自我的意識並未完全取消。
              • 關鍵:絕對者是否與一般實在界判然有別?一切回復為太一,有限者的實在性與自我意識只是幻覺。但是幻象並非虛無。
            2. 否性神學(Negative Theology):具有知性主義色彩
              • 否定上帝與有限者有任何共通的聯繫;否定上帝能以任何適用於有限物的述詞來形容。
              • 心靈進入「未知之黑暗」(the unknown darkness),會晤「超越的漆黑」,因為上帝在完全的「未知及未存」中。
              • 受造物在太一中;太一在受造物中;只有太一存在。有限者與無限者之「全異」;有限者與無限者之相似即相異。
            3. 愛的密契主義
              • 採取上帝對世界的態度:受造物可以就其為上帝所造時之確定性,被重新肯定。
              • 超越界不再在受造物之「上」,而在其「中」被發現。受造物在上帝之內,上帝也在受造物之內。
              • 受造物先被完全棄絕,再被保存於上帝之中,其途徑為
                • 滌淨:捨棄慾望,為了愛上帝;效法基督,空化自己,再充滿之。
                • 光照:看到景觀(異象 Vision),當下即是的臨在感。
                • 合一:萬物再度為一;由於神的臨在而得到聖化。

            第十三講 「敬鬼神而遠之」:宗教信仰的合宜態度

            一、中國古人的信仰

            1. 祭祀對象有:天或上帝,自然神,祖先(人死為鬼)。
            2. 天子祭天,百姓祭鬼神。
            3.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祭祀(信仰活動)與軍事(國防武力)
            4. 「禮」:禮者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 。禮之宗教性、政治性、倫理性。
            5. 春秋時代,禮壞樂崩,孔子努力承禮啟仁。

            二、對「喪禮」的適當態度

            1. 遵守禮儀規定:孔子曾以助喪為業,肯定三年之喪。
            2. 內心哀戚為主:「喪,與其易也,寧戚。 」(《論語.八佾.4》)「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 」(《論語.述而.9》)
            3. 回歸情感原點:「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 」(《論語.子張.17》)

            三、對「祭祀」的適當態度

            1. 基本觀點:「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 」(《中庸‧18 章》)
            2. 恭敬虔誠: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 (《論語.八佾.12》)
            3. 念茲在茲:「子之所慎,齊、戰、疾 」(7.13);「雖疏食菜羹,必祭,必齋如也。 」(《論語.鄉黨.11》)

            四、人與鬼神的偏差關係

            1. 諂:「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 」(《論語.為政.24》)
            2. 媚: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論語.八佾.13》)
            3. 禱:「禱爾於上下神祇。子曰:丘之禱久矣。 」(《論語.述而.35》)
            4. 「子不語:怪、力、亂、神。 」(《論語.述而.21》)

            五、正確的鬼神觀念

            1. 孝道的延伸:「禹,吾無閒然矣!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 」(《論語.泰伯.21》)
            2. 敬而遠之:
              • 樊遲問知,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 」(《論語.雍也.22》)
              • 「民神異業,敬而不瀆。 」(《國語‧楚語下))
              • 「夏道事鬼敬神而遠之。 」(《禮記‧表記》)
            3. 「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論語.先進.12》)
            4. 尊重民俗信仰:「鄉人儺,朝服而立於阼階。 」(《論語.雍也.14》)

            六、孔子信仰的是「天」

            1. 天是祈禱的唯一對象:不可獲罪;天喪予;天厭之。
            2. 天命:知天命、畏天命、順天命、樂天命。

            第十四講 道家的宗教向度

            一、老子思想的三個焦點

            1. 天下大亂:虛無主義的危機。
            2. 聖人角色:悟道的統治者。
            3. 統合的道:統合人間與自然界;既超越又內存。

            二、道體:道作為本體

            1. 萬物的來源:萬物之宗,象帝之先 。(4 章)
            2. 萬物的歸宿:夫物云云,各復歸其根 。(16 章)
            3. 永恆而完美: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25 章)

            三、道用:道的作用、功能

            1. 德:以德支持萬物,萬物「得」之於道者。
            2. 玄德: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 。(10 章)
            3. 回歸與柔弱: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 。(40 章)

            四、道相

            1. 在自然界:天長地久 (7 章),天地尚不能久 (23 章)
            2. 在人間:母與慈;嬰兒(柔弱如水,原始如樸)
            3. 以天(自然界之統稱)為例:天之道。

            五、道徵:道的驗證

            1. 聖人 :出現於二十四章,加上「吾」、「我」,共三十六章見之。
            2. 以百姓心為心 (49 章);不仁 (5 章);不病 (71 章);不爭 (81 章)。
            3. 無為 (2 章、3 章、37 章、48 章),無不為(自己如此)。

            第十五講 宗教對話與文明衝突 & 宗教的現狀與未來

            第十五講-1 宗教對話與文明衝突

            一、宗教的多元性與緊張性

            1. 宗教是「信仰」的體現,受時空條件所限,並且形成各大文明的理念。理念說明了人生意義,為器物與制度提供基礎;宗教理念涉及終極關懷(此為信仰的特色),亦即說明為何而生與為何而死,甚至因而使人為之生與為之死。
            2. 文明之間的衝突,表現於器物、制度與理念層次,而理念是無形而根本的力量所在。
            3. 信仰是人與超越界(力量、位格、境界)之間的關係。超越界的不同面貌(關係性、功能性、象徵性),將界定人生的不同意義。
            4. 人的需要:仁愛(讓人活下去)與正義(公平的待遇);由於人難免一死,所以正義成為首要關懷。人向超越界尋求正義(公平),由此出現死後「輪迴」(以印度教與佛教為代表)與「審判」(以三大一神教為代表)二大立場。

            二、對「輪迴」的省思

            1. 緩和「公平」的要求:人的出生不公平(身心殘障、貧困、缺乏親情,以及先天稟賦及個性差異);人生遭遇不公平;人死後也要求公平報應。輪迴可推至前世與來世,三世因果(其實是無限世因果)使公平意義失去焦點。
            2. 輪迴的範圍:若只限於人類,則人類何以越來越多(到了 2020 年,將達到80 億)難道靈魂可以分化?若擴及眾生,則人與其他生物(自我意識與自由意志皆可存疑)又如何相互輪迴?
            3. 輪迴的規則是由何種力量在操縱?有無誤差之可能?
            4. 輪迴的目的何在?若是最後皆可解脫,則責任意識落空;若是最後仍未能解脫,則無異於仍須接受某種審判。

            三、對「審判」的省思

            1. 無法解釋「出生」之不公平,「遭遇」之部分不公平;並且前提是:人有能力正確認知(善與惡)以及自由抉擇;有一全知全能全善的位格神來審判。
            2. 強調今生今世的個人價值與尊嚴(因為可以並且應該自負其責);悔改之奇效。
            3. 審判之後:天堂與地獄並非一線之隔;中間有廣大的煉獄。問題是:煉獄中人「最後」是否得救?
            4. 天堂與地獄,又是何種狀況?
            5. 若有位格神,則我們要問:這所有的人(地球上先後有過約一千億人)的命運,究竟是為了什麼?

            四、合理的人生態度

            1. 認清人生的四大領域:自我、群體、自然界、超越界;以及對每一個領域的適當態度。
            2. 認清自我的三個層次:身(延伸至有形及可量化的成就);心(知、情、意的潛能開發);靈(屬於全人類,並與超越界相通)。
            3. 收攝自我(關懷群體,但不受其控制;欣賞自然界,但不沈迷其中),覺悟自我的結局(死亡;外加痛苦與罪惡,無不使人孤獨),由此與超越界建立關係,「靈的轉向」最重要,以靈來完成身與心的目的。超越界使人真正可以超越。

            五、當前挑戰

            1. 一神論宗教,解除自然界的魔力(使自然界淪為機械式的組合);現代科技又使人的自我意識消失,只剩下機器(如電腦;虛擬效應)。結果剩下的只是「神 vs.機器」的決戰。
            2. 主張輪迴的宗教:「消解」人的責任意識,而悟者又少之又少,面對當前的大勢所趨,只可幫助個人,而對人類全體無可奈何。
            3. 儒家的人性向善論,可以提供各大文明對話的平台,並且向著超越界開放。道家的道論提醒人超越界的原始面貌,並促使人珍惜自然界自己如此的狀態。

            六、結論

            1. 宗教信仰需要靠個人的機緣與感動,要靠個人展開靈性生命,並與超越界建立關係。有關係,必生改變,展現出新生命。
            2. 信仰永遠是個抉擇,是個冒險,是使自己變得「不同」的力量,洋溢著相信、盼望、愛心。
            3. 真正做個人,做個真正的人,應該是完整的,亦即應該需要靈性生命。宗教信仰因而是生命不可或缺的成分,是生命的皈依,一切意義的基礎。由此,使人真正「活在當下」,體驗「一切在一切之中」。

            第十五講-2 宗教的現狀與未來

            一、分辨宗教之高級與低級

            1. 屬於心與靈的層次,不易以「真與偽」分辨,如《紅樓夢》所云:「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 ﹔但是卻可以分辨「高與低」,要看其涵蓋的範圍及解說的效力而定。
            2. 高級宗教的核心在於維持與提升「人與超越界之間的關係」﹔低級宗教往往只注意人的有限需求。
            3. 依湯恩比(A. Toynbee)所論,高低之分辨標準有三 :
              • 高級宗教肯定人性不是完美的,人生的實況不是理想的。
              • 高級宗教必定反對,抗議及消除人間的罪惡。
              • 高級宗教坦然接受一切苦難,視之為磨練、滌淨、解脫之途。

            二、迷信的幾點特徵

            1. 出於恐懼心理,以致無法引發積極的愛心。
            2. 崇拜特定的人(如,眼前的教主),以致無法轉向真正的超越界。
            3. 迎合世俗的慾望,使神明成為功能神、功利神。
            4. 執著於宗教之排他性,以致敵視、欺壓教外之人。

            三、宗教的現狀

            1. 宗教多元化:各大宗教並存,如基督宗教、回教、印度教、佛教、猶太教、道教,以及區域型、部落型的宗教,各種類型的民間信仰。
            2. 新興宗教盛行:有折衷型、本土型、教主魅力型、科技時代型、宇宙型、當下解脫型等。
            3. 困境:宗教無法免於世俗化﹔終極關懷漸趨模糊﹔如何抵擋後現代社會的浪潮?

            四、宗教的未來

            1. 宗教是為人而設的,目的在於體現「信仰」。
            2. 信仰是「人與超越界之間的關係」,顯示於人對「靈性生命」的追求,並藉此整合「身、心、靈」,然後提升於人類層次,達到有如密契主義所謂的「與全人類、與自然界合而為一」。
            3. 宗教不可能也不必要走向「全球化」,因為真正的信仰本身「一向都是」全球化的。
            4. 宗教內部常有基本教義派(Fundamentalist),其目的在於保持信仰的純度,而不是淪於宗教界相互排斥的工具。
            5. 宗教之間的溝通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理性思辨無法在「教義」層次發揮作用。在轉向人間(生死之間的此生)時,有無一套大家可以接受的人生哲學?
            6. 儒家的人生哲學在正確詮釋後,可以扮演此一橋樑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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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教育見學之旅 前言 德國文化的豐富層次和對世界的影響表現在其建築、美術、音樂、哲學、電影等,文化遺產主要以老城為代表,而國家公園和自然公園共計上百處,世界最早設立國民教育系統的國家之一就是現代德國的前身普魯士王國(Königreich Preußen,1701-1918) ,第一所華德福學校創立於1919年,是位於德國司徒加特的華德福阿斯托里亞捲菸廠為員工子弟建立的一所學校 。 因此在雲林縣校長協會陳校長在推動本計畫時,我就一直表明參加意願,因為德國有我一直很欣賞的名人,如:萊布尼茲(1646-1716)的單子論、康德(1724-1804)的三大疑問、貝多芬(1770-1827)的田園交響曲、馬克思(1818-1883)的異化論、尼采(1844-1900)的上帝已死…等等,相較於美國,我反而比較更想認識豐富歐陸文化的德國。 此外,德國在推動淨零排放與永續發展的部分,更是我關心的重點,因此還特別去買了【 Nikon Z30 16-50mm+50-250mm 雙鏡組 無反相機 Vlog影音戶外組 】,希望此行能用環境教育輔導團召集人的角度,藉由實地參訪真實瞭解其推動現況,返國後將心得與國內學校分享。 參訪重點 德國教育見學之旅--文化篇 德國歷史、文化、建築之我見 德國教育見學之旅--教育篇 德國學制(Bildungssystem in Deutschland)簡介 小學(Grundschule):哈默爾堡公立小學 Grundschule am Mönchsturm (Simone Albert 校長) Mittelschule:巴特基辛根初級中學 Anton-Kliegl-Mittelschule ( Hans-Jürgen Hanna 校長) 實用專科中學(Realschule):哈莫爾堡實用專科中學 Jakob-Kaiser-Realschule (Christian Buchner 校長) 文理中學(Gymnasium):巴特基辛根文理中學 Jack-Steinberger-Gymnasium (Markus Arneth 校長) 職業學校 (Berufsschule):巴特基辛根職業學校 Staatliche Berufsschule (Kathrin Mayw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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